团委发〔2016〕5号

 

 

关于开展兰州大学各级团学记者星级考核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团委、学生组织:


  为了进一步提升学生媒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舆论影响力,充分调动团学记者的工作热情和动力,推动各级团学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校团委决定对各级团学记者进行统一考核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三星级和四星级记者申报从即日起至3月27日,3月28日至4月8日进行评定,4月9日公布结果。4月10日推荐五星级记者候选人,4月16日候选人进行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评定材料要求
  符合《兰州大学各级团学记者星级评定考核细则》(附件一,以下简称《细则》)的学生记者,请严格按照《细则》要求填报《兰州大学各级团学记者星级评定申请表》(附件二)并提供材料。各学院及学生组织应在严格审核个人申请材料后,统一填写《兰州大学各级团学记者星级评定汇总表》(附件三),并将以上材料统一提交。纸质版请于3月25至27日18点之前送至院办17号楼428,电子版材料请写明主题“**学院学生记者申请材料”并于3月28日上午9点之前发送至huy14@lzu.edu.cn。
三、评定流程
    第一,各学院选拔推荐符合要求的三星级、四星级记者候选人;
   第二,由各团委、学生组织各推荐优秀的宣传工作负责人和青年传媒集团理事会成员组成初评委员会,对三星级、四星级申报者按照《细则》进行初评;
   第三,由校团委宣传部及专职团干部组成复评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复审;
   第四,由团委办公会对复评结果进行核定并公布名单。
   第五,在入围的四星级记者中,评审排名前20%者推荐为校五星级记者候选人,进行五星级记者答辩,并最终依据《细则》确定五星级记者。
   联系人:宋涛、胡怡
   联系电话:18693166276
 



 

 附件一:兰州大学各级团学记者星级评定考核细则

 附件一.docx
 附件二:兰州大学各级团学记者星级评定申请表

 附件二.docx
 附件三:兰州大学各级团学记者星级评定汇总表

 附件三.docx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