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16〕34号

 

 

关于开展2016年团籍复审与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机关团总支: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基层团支部工作,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情况,校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团籍复审和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体团员(包括研究生)年度团籍复审和注册工作,在校团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各团委具体负责本单位各支部的团员年度团籍复审和注册工作,并将团籍复审和注册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校团委。

二、团支部必须组织团员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注册。我校团员今年的团籍复审和注册时间统一规定在10月中旬

三、团支部通过团员年度团籍复审和注册工作应达以下基本目的:准确掌握团员数量及分布流向情况;使团员受到增强团员意识的教育;总结全年工作,修订和完善支部的各项制度,按照《团章》进行支委会组织建设。

四、团籍复审和注册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一)年度团籍复审和注册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对所有团员的团籍进行逐一审核,对申请注册并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支部在其团员证“团员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章。

(二)给予团员注册的基本条件:一是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 二是能按时缴纳团费;三是《入团志愿书》等团籍档案已转入我校。

(三)团员团籍核查方法和步骤:

1、各团支部根据核查内容和要求,将支部团员的《团员证》收齐进行初验,并将初验结果和支部工作总结及团员名单报学院团委。

2、各团委根据团支部的上报材料,对《团员证》进行复验,重点检查团费收缴情况和《团员证》注册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团员证加盖注册章。

3、注册结束后,各团委要及时修订《兰州大学团员花名册》(附件1),填写《兰州大学新生团籍审查登记表》(附件2)和《团员情况统计表》(附件3)一并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四)新生团员的团籍注册工作:各院团委将新生团员的团员证收齐后,统一到校团委组织部办理团关系转入手续,同时统计新生团员的《入团志愿书》等团籍档案转入我校的情况,符合注册条件的新生团员可给予注册。《入团志愿书》等团籍档案至今未转入我校的新生,在学院核查结束前请务必将其转入我校,逾期未能办理手续者,将按《团章》规定作自动脱团处理。

(五)团籍复审和注册后,除组织工作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团籍复审和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持该证的团员,作自行脱团处理。

五、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团籍复审和注册工作对团员进行爱护团员证教育对于遗失团员证的团员,需经团员本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申请补办。

按规定,补办团员证所需工本费由补办团员个人支付,工本费每本1元。补证工作在年度团籍复审和注册工作结束后由各学院团委统一到校团委组织部办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各团委要把团籍复审和注册工作作为加强团员队伍组织建设、增强团员意识教育、严格团的纪律和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布置,确保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二)各团委应将团籍复审和注册有关材料(《兰州大学新生团籍审查登记表》和《团员情况统计表》)于10月1318:00前报校团委组织部17#445办公室,同时将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twzzb@lzu.edu.cn

 

 

附件一:兰州大学团员花名册

附件二:兰州大学新生团籍审查登记表

附件三:兰州大学团员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