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16〕38号

 

 

关于酝酿推荐共青团兰州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书记(学生兼职)候选人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总支):

 

    为积极贯彻《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充分发挥学生骨干在联系青年学生、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领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大学生骨干培养体制机制,更好地筹备共青团兰州大学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根据《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学生副书记产生办法》(团委发[2012]30号),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从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中酝酿推荐共青团兰州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书记(学生兼职)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数

    拟酝酿推荐共青团兰州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书记(学生兼职)候选人1名。

    二、候选人条件

    1、中共党员,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已经取得保送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2、热爱团学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较强;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家“985工程”或“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4、曾任校学生会常委或校研究生会常委或学院学生会主席以上学生干部职务,学习成绩优秀,科研创新能力突出,受过省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5、曾任校学生会主席、校研究生会主席职务的在读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考虑。

    三、候选人酝酿推荐程序

    1、共青团兰州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书记(学生兼职)候选人预备人选要在各基层团委(总支)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充分的酝酿和相应的民主程序产生,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

    2、每个基层团委(总支)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预备人选。

    3、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须填写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一式一份),并与11月7日17:00前报校团委组织部。

    4、校团委根据所报人选集体研究,确定共青团兰州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书记(学生兼职)候选人初步人选,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并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报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

    四、工作要求

    选拔共青团兰州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书记(学生兼职)候选人,是进一步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选拔工作,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申报。

 

    附件:共青团兰州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书记(学生兼职) 

      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

      附件.docx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