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15〕33号

 

 

关于举办兰州大学团学骨干学习贯彻

 

各团委:
 
7月6日至7日,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群团会议精神是做好新形势下党的青年群众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为共青团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全团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群团组织履行职责使命的内在要求,是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关键所在。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团学骨干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探索新时期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我校共青团事业创新发展,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兰州大学团学骨干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中下旬,榆中校区(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
全体专职团干部、新生团干部、学生骨干。
三、培训内容
理论培训、研讨交流
    四、有关要求
1.各团委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及时向本单位党政领导汇报,积极争取支持,严格组织本单位参训许愿全程参训培训。各团委书记为本单位参训学员领队,按要求组织参训学院参加培训。
2.各参训学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此次培训作为加强理论水平、提高工作能力、增强综合素质的良好机会,安排好工作和学习,在确保本职工作正常推进的同时,集中时间和精力搞好理论培训。
3.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要严格执行培训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培训班纪律,服从管理和安排,积极参与培训相关活动,不得迟到、缺课,不得无故请假。学员因病、因事请假,需书面请假。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