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15〕34号 |
关于表彰我校在甘肃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上
|
在甘肃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上,我校代表团全体运动员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夺得团体总分冠军,同时夺得甲组团体总分冠军和乙组团体总分第二名,创下兰州大学参加省大运会历史最好成绩。
为表彰我校运动员在甘肃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校团委决定:授予赵鹏霞等3名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荣誉称号,授予王焱等31名学生“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扬顽强拼搏的精神,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我校体育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同时,也号召全校团员青年向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学习,不畏艰难,努力拼搏,勇攀高峰,展现兰大学子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为加快建设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贡献力量!
特此决定。
附件:甘肃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兰州大学表彰名单
主题词: 大运会 表彰 决定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印发
1附件:
甘肃省第三届大学生运动会兰州大学表彰名单
一、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赵鹏霞 高天舒 甄 珍
二、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王 焱 张旭阳 钟柳洋 杨天宇 赵 超
陈 璐 马海霞 孙 萍 韩小杨 屈俊夫
宁运达 高广东 夏 攀 蔡 葵 敖 民
李秀林 武鑫鑫 张立国 荔永永 王魁良
胡 朗 张明兴 于 越 唐茂维 刘 畅
刘 博 付 佳 林莹云 赵志昂 肖 晶
刘晓禾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