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15〕37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是掌握我校团组织基本情况,规范我校共青团组织工作,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数据的重要工作。为继续做好2015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由校团委统一领导,对基层团委基本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汇总统计我校共青团基本信息,保证信息采集工作圆满完成。各学院团委具体负责本学院各支部的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并将采集信息按要求上报校团委。
二、采集范围
采集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各学院基层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的基本信息。
     1.准确录入2015级新生团员(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的个人信息。
     2.调整录入其他各年级本科生团支部、研究生团支部及教工团支部的基本信息。
    三、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内容
     1.各学院团委组织各团支部采集审核支部团员信息,并认真填写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员基本信息采集excel表格(附件1)。
     2.各学院团委使用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建立数据库,并收集各支部采集信息,导入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生成上报文件。
     四、基本信息采集应注意的问题
     1.信息采集应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在填写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时严格按照模板格式,切忌随意更改,否则可能导致数据导入系统时出现错误。
     2.各学院团委登陆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及建立数据库时填写基本信息(包括团组织机构代码、团组织简称、团组织名称、组织类别、单位所属行业类别),参见附件2。
     3.关于团组织机构代码。我校代码为000.028.015,按顺序,文学院为000.028.015.001,以下以此类推。
     4.关于团组织名称。各学院团委名称一律为“兰州大学XX学院团委”,如“兰州大学文学院团委”,不要出现“共青团兰州大学XX学院团委”等字样,其中学院名称用全称,第一临床医学院简称为“兰州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团委”、第二临床医学院为“兰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学生团委”。
     5.关于团组织简称。各学院团委简称一律为“XX学院团委”,如“文学院团委”,不要出现“兰州大学XX学院团委”、“共青团兰州大学XX学院委员会”等字样,其中学院名称用全称,第一临床医学院简称为“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团委”、第二临床医学院为“第二临床医学院学生团委”。
     6.关于组织类别。各学院组织类别一律为“团总支”,不是“团委”。特别说明:选择“团总支”后不会出现“本级团组织行政编制数”、“行政编制实际配备数”、“本级团组织事业编制数”和“事业编制实际配备数”,下辖团组织信息中只会出现团支部数,不会出现其他任何信息。下辖团组织信息和团员数据信息都应来源于“汇总统计下级数据”,不要填写其他任何信息。
     7.关于单位所属行业类别。一律为“公立学校”。
     8.各学院团委下属团支部的机构代码由各院团委根据编码原则自行分配。
     9.关于团支部名称。格式为XXXX级XX班团支部,如2014级汉语言文学一班团支部。
     10.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系统软件压缩包和软件升级包的下载(内含用户手册)地址:http://www.gqt.org.cn/tzyzzc/xgxz/。软件使用教学片观看地址:
http://www.gqt.org.cn/vod/zxsp/201002/t20100223_336404.htm
五、有关要求
1.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是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望各学院团委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按要求规范、准确、按时完成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2.采集数据包含了各院团委、团干部和团员的重要信息,各单位在报送数据时不得使用互联网、非保密存储介质等方式,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3.请各单位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采集数据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twzzb@lzu.edu.cn。年度数据应变化合理,如果差距较大,需书面说明原因。
    未尽事宜,请联系:
     团委赵秉前老师,联系电话:5292636
     团委组织部胡强同学,联系电话:15095352543
团委组织部李奇同学,联系电话:18794095558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