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18〕1号

 

 

关于许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团委(总支):

根据《兰州大学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经研究决定:

许洁同志任正科级团干,任职时间自2017年12月8日计算;

刘贺同志任副科级团干,任职时间自2017年11月15日计算;

王婷同志任副科级团干,任职时间自2017年11月29日计算;

时伟同志任副科级团干,任职时间自2017年12月4日计算;

免去王丹同志正科级团干职务。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