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16〕43号

 

 

关于进行共青团兰州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团委(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和校党委、团省委的指示精神,共青团兰州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设委员49名,提名候选人59名。现就共青团兰州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原则

1、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从有利于我校共青团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能更好地推动我校共青团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严格按照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把符合条件、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优秀团员推荐出来。

2、对学生委员候选人要在学习成绩、个人品德、参政议政能力、责任心以及对共青团工作的熟悉了解程度、群众威信等方面加以综合考虑。

3、委员候选人由团的专、兼职干部组成,专职团干部应占到70%左右;委员候选人在性别、民族、学科等方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委员候选人是学生身份的还应兼顾不同学历层次;在年龄结构上注意合理的梯次配备;任职期限方面,专职团干部从事学生工作至少1年以上。

4、兼顾各团委(总支)的具体情况并征求每一位委员候选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

二、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治立场坚定,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能经得住考验;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理论水平、组织能力和专业素养;热爱团的工作岗位,敢于担当,求真务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3、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守纪律、懂规矩;

4、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勤勉敬业,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批评和监督;注重发扬民主,注重调查研究,善于协商共事,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5、委员候选人为学生者,要求学习成绩良好,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

三、委员候选人产生的程序

委员候选人,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提出。提名酝酿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产生的具体程序是:

 1、产生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各选举单位根据委员候选人名额、条件、提名原则,组织团支部、团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酝酿提名工作。每个团支部、团员可提名的候选人名额不得超过本选举单位委员候选人提名名额(见附件1)。

各选举单位将团支部和团员提名的委员候选人情况进行汇总,召开团员代表会议研究提出各选举单位的推荐提名名单,再分支部进行酝酿讨论。各支部将讨论情况上报各选举单位,选举单位再次召开团员代表会议进行讨论,确定委员候选人正式提名人选,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批盖章后于1111日前报送团委组织部(见附件2,榆中校区17#437办公室,twzzb@lzu.edu.cn)。

2、产生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团委汇总各选举单位提名名单,根据多数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综合考虑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并兼顾工作需要,拟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交各选举单位通过团支部征求团员意见。各选举单位汇总征求意见情况,经团员代表会议讨论,并将讨论结果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批盖章后1118日前报校团委(见附件2)。

3、产生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团委汇总各选举单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征求意见情况,会同党委组织部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拟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并报送校党委和团省委审批后产生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见附件3)。

4、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团委向代表大会主席团说明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产生情况,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见附件4),提交团代表大会选举。 

 附件1:附件一.docx

 附件2:附件二.docx

 附件3:附件三.docx

 附件4:附件四.docx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