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18〕20号

 

 

关于2018年五四评优表彰的决定

 

各团委(总支):

2017年,我校共青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稳妥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创新,全面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积极作为,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青春力量,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激励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实现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为推进“双一流”建设而贡献力量,校团委决定:授予管理学院团委等10个基层团委“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艺术学院2016级环境设计班团支部等10个团支部“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称号;授予药学院2016级第一团支部等62个团支部“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任娟等10名专职团干部“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王婉君等10名团员“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称号;授予于晓航等10名团支部书记“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称号;授予法学院团委等5个基层团委“兰州大学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于佳宁等21名同志“兰州大学思想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兰州大学绿队等10个团体“兰州大学志愿服务先进团体”称号;授予历史文化学院“母亲的艺术:少数民族妇女能力建设及精准扶贫示范项目”等10个项目“兰州大学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称号;授予于涛等20名同学“兰州大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张梦等635名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称号;授予张佳旋等1208名团员“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以此为新的起点,奋勇争先、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团组织要以此次表彰的先进为榜样,勤奋求实,团结进取,开拓创新,为全力推进“双一流”大学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特此决定。

 

附件:兰州大学2019年五四评优表彰名单.pdf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