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18〕22号

 

 

关于时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团委(总支)、校团委各中心

5月3日校团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

时伟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团委书记,免去外国语学院团委副书记职务;

李昭君同志任萃英学院团委副书记;

王任杰同志任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副书记;

任娟同志任化学化工学院团委书记,免去化学化工学院团委副书记职务;

鲁静同志任管理学院团委书记,免去管理学院团委副书记职务;

霍达同志任管理学院团委副书记;

免去傅丽萍同志萃英学院团委书记职务;

免去苏静同志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张鲁君同志化学化工学院团委书记职务;

免去辛星同志艺术学院团委副书记职务。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