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公告

关于进行2016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答辩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团委 | 发布日期:2016-11-30 】 【选择字号: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2016年兰州大学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团联发〔20163号)文件的要求,为督促各立项项目按时结项,现将2016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项目要求 
  1、所有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均须认真填写《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并上交论文或创业执行结果,科技制作类需上交实物作品。  
  2、各学院结合学生报送论文和指导老师书面意见进行结项答辩评审。
  3、所有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均须参加答辩。
  二、时间安排
  11130日—124日,项目组填写项目结项报告书,撰写结项论文/报告并上交学院团委。
  2125日—1218日,各学院团委组织学生进行创新创业结项答辩。(中期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不予结项)
  31219日,各学院报送结项答辩情况报告、答辩成绩汇总表及《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等至榆中校区17#453(各学院结项答辩情况报告、汇总表及结项报告书均需有电子版、纸质版,并以成绩高低排序;纸质版材料须有学院团委老师签字盖章;电子版材料请发至cxcy@lz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41220日—1226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评审通过项目前25%的项目进行分类评优答辩。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学术科技部联系。
  联系人:郑豪
  联系电话:0931-52927630931-8912684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doc附件2..xlsx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16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