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13〕15号

 

 

关于开展兰州大学各级团学记者考核和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团委、学生组织:

 

为了进一步提升学生媒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舆论影响力,充分调动团学记者的工作热情和动力,推动各级团学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校团委决定对各级团学记者进行统一考核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三星级和四星级记者申报从即日起至5月14日,5月15日至5月18日进行评定,18日公布结果。5月18日至5月19日推荐五星级记者候选人,5月21日候选人进行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评定材料要求

符合《兰州大学各级团学记者星级评定考核细则》(附件一,以下简称《细则》)的学生记者,请严格按照《细则》要求填报《兰州大学各级团学记者星级评定申请表》(附件二)并提供材料。各学院及学生组织应在严格审核个人申请材料后,统一填写《兰州大学各级团学记者星级评定汇总表》(附件三),并将以上材料统一提交。纸质版请于5月14日18:00之前送至榆中校区致远楼20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写明主题**学院学生记者申请材料并于5月14日18:00之前发送至霍达(huod11@lzu.edu.cn)处,联系电话:18298350862。

三、评定程序

第一,各学院选拔推荐符合要求的三星级、四星级记者

候选人;

    第二,由各团委、学生组织各推荐1名宣传工作学生负责人和青年传媒集团理事会成员组成初评委员会,对三星级、四星级申报者按照《细则》进行初评;

    第三,由校团委分管宣传工作副书记、宣传部及专职团干部组成复评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复审;

    第四,由校团委办公会对复评结果进行核定并公布名单;

第五,各学院和学生组织从入围的四星级记者中推荐1-3人进行五星级记者答辩,并最终依据《细则》确定五星级记者。

 

附件一:兰州大学各级团学记者星级评定考核细则

附件二:兰州大学各级团学记者星级评定申请表

附件三:兰州大学各级团学记者星级评定汇总表  

        

 

 

 

 

 

 

 

 

 

 

 

主题词: 媒体  记者  评定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6日印发

附件一

兰州大学各级团学记者星级评定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科学、公正、简洁、严密、高效、规范

二、考核内容

以兰州大学各级团学组织的宣传部门学生记者日常工作表现为基本的考核内容。

三、考核类别

考核分为文字记者和摄影记者,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考核类别。

四、考核对象

在兰州大学各级团学组织的宣传部门(团学新闻中心、院报编辑部、网络编辑部等)工作过的在职学生记者。

五、考核级别及程序

1、通过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团学记者分为三星级、四星

级和五星级三个级别。

2、根据本评分细则内的考核方法,由星级评定初评委员

会评出三星级和四星级记者。取考核基础分排名前40%为四星记者,余下60%为三星记者。

3、在四星级记者范围内,由各新闻媒体组织推荐本媒体

1至3名四星记者参加答辩,参加答辩同学在考核总分前30%为五星记者。

六、考核方法

1、三星级和四星级考核依据基础分(稿件分+附加分)排名依据第五项第2条比例划定;五星级记者考核总分由基础分和答辩分两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考核总分=基础分×40%+答辩分×60%,最终成绩按照第五项第3条比例确定。

    2、考核时间段为一学年,共一年时间。

    3、实习阶段发表文章、摄影作品不计入考核总分。

4、由青年传媒集团理事会成员以及各学院、学生组织宣传工作负责人组成星级评定初评委员会,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评定,并提交校团委当年各级团学记者星级评定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核确定。最终结果以校团委文件予以确认。

 七、考核标准

1、基础分

    (1)文字稿件评分标准:

 

国家级

省市级

校级

院级

专题

12

8

4

2

通讯

8

4

2

0.5

副刊

4

2

1

0.5

(2)摄影作品评分标准: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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