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联发〔2013〕2号

 

 

关于2013年兰州大学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努力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根据《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校教字[2002]5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兰州大学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者必须是兰州大学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本科生。

  2、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初评工作由各学院完成。

3、学生个人、小组、学生社团均可以申报项目,但集体申报者必须设立课题负责人。(集体项目中须有低年级学生参与)

4、个人最多参与两项,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项。

5、各申报项目指导教师只能为1人,且一经立项不得变更。

6、申报项目名称一经立项不得变更。

7、以上不得变更的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者,书面申请由指导老师签字后,由各团委报兰州大学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批准变更,否则撤销该项目立项。

8、同一项目只能在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二、组织申报程序:

1、鼓励各学院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对本院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给予同步的支持和奖励。

2、各学院根据《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校教字[2002]55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应成立学院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和三或五名专业老师组成的创新创业行动计划专家小组,同时设专职团干部和学生联络员各一名,并将小组成员及联络员的名单于2013年3月29日前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报兰州大学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榆中校区致远楼211)。

3、学生下载《兰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填写完毕后,经指导教师签字确认,交学院团委。

4、在各学院创新创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院专家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项目打分并予以初步立项排序。学院应委派专职团干部负责本学院的创新创业申报、初审、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

5、校团委根据学院初审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立项项目并予以公布。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3年3月25日—4月12日  学院召开创新创业动员会、培训会,指导学生选题并组织学生进行项目申报;

第二阶段: 2013年4月13日—4月22日  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初步立项;

第三阶段: 2013年4月23日—4月30日  学校组织评审并公布最终立项结果;

第四阶段: 2013年5月—10月  各学院督促学生开展项目研究工作,9月中旬开展项目中期检查;

第五阶段: 2013年11月中下旬   项目结项;

第六阶段: 2013年12月中旬   评优表彰。

 四、项目资助及要求:

1、2013年创新创业行动计划不分级立项。

2、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两大类,其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支持经费1600元,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每项支持经费1200元,原则上要求各学院按照不低于学校支持额度的80%支持本学院自筹项目。

3、鼓励学生跨学院、跨学科组团队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及立项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

4、鼓励学生结合“挑战杯”等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和各类大学生创业活动的要求申报研究项目。鼓励学生将社会实践调研类课题与创新创业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将创新与创业结合起来。

5、2012年已结项但仍有进一步研究潜力的项目可申请继续立项。

6、鼓励学生结合十八大、“两会”、“中国梦”等时政热点展开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研究。

五、奖项设置

2013年创新创业行动计划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先进集体,获奖项目分别给予表彰奖励。学生当年度通过该计划发表文章、申请专利等给予重点奖励。(学院自筹一同评奖)

申请项目一经批准立项,学校将从创新创业基金中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项目完成后将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挑战杯”等全国性竞赛。请各学院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组织好本学院的申报工作。联系人:朱  杰,电话:5292763。

特此通知。

 

 

附件1:兰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2:2013年兰州大学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1

  

 

大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

项目申报书

 

     称:                           

人:                           

项目指导教师:                             

项目总负责人:                             

所在学院(公章):                          

     间: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一、填写申报书之前,项目团队所有成员和指导老师应仔细阅读《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校教字[2002]55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鼓励学生跨专业申报项目,促进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

二、个人最多参与两项,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项。

三、项目完成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最多不超过5人);如项目完成人来自不同学院,“项目总负责人”一栏必须为第一完成人所在学院团委书记,“所在学院”一栏填写项目第一完成人所在的学院。

四、申报书请如实填写,表达明确严谨。所需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应人员亲笔签名。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将按照撤项处理。

五、项目实施时间的起止年月一般按自然年份填写,每个项目原则上在当年内完成,以半年为一阶段。申报书的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表达要明确、严谨。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需注出全称。

六、项目及子项目经费预算中的科目名称可根据预算情况填写实验耗材、药品、试剂、图书资料、实地调研,参加校内外会议,生产采购、仓储运输、广告营销,场地租赁等。

七、申报书要求用A4纸填写或打印(签字之处不得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可网上下载、自行复印或加页,但格式、内容、大小均须与原件一致。电子版填表字体用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一式两份(学院备留一份,交校团委一份)。

八、所列各项内容不能简单标注“见附件”,否则视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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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3年3月25日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哲学社会科学类       □ 自然科学类

申请经费

 

千元(保留小数点两位)

起止时间

     年  月

至   年  月

申请团队(排名顺序为

负责人先后顺序)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