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团委 | 发布日期:2017-06-27 】 【选择字号:
各学院团委:
    2017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即将开始,为圆满完成社会实践的各项任务,切实做好社会实践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意识,确保学生社会实践开展过程中的安全,现就我校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安全教育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教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各学院要通过社会实践动员会、安全教育培训会、签订家长知情书等方式对每个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及社会实践团队开展安全教育,对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带队老师、团队负责人提出安全防范明确要求。
二、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涉及人员多、地域广、流动性强,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人员的组织工作,实践团队遇到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等,学院应及时作出反应并第一时间与校团委沟通。
  2、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带队老师、团队负责人要将参加社会实践学生的安全放到首位,制定团队安全守则,做好团队社会实践安全应急预案,防止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3、狠抓落实,加强联系。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带队老师、团队负责人应提前向队员就实践内容、日程安排、注意事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安全应急预案、联系方式等进行具体而详细的通知,确保每个参加实践的同学对于各个细节有清楚的了解。
    社会实践活动开始前,各学院团委要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与参加社会实践学生家长进行沟通,要求学生家长签订知情同意书(模板见附件1),确保学生家长清楚并同意学生将要参加的实践活动。
    各学院团委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同时,汇总统计本单位家长知情同意签订状况,于7月10日前以书面报告(模板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扫描或拍照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校团委实践部邮箱(shsj@lzu.edu.cn,邮件请注明学院及内容,不签订家长知情书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社会实践活动。
    社会实践开展过程中,参加社会实践学生要及时与学院团委、指导教师、家长进行电话或短信联系,确保学院、指导教师、学生家长了解社会实践总体进程。
    社会实践结束后,参加社会实践学生要第一时间与学院团委、指导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联系,汇报平安,并确保学生家长掌握学生实践结束后总体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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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