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17〕10号

 

 

关于2017年五四评优表彰的决定

 

各团委(总支):

2016年以来,我校共青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会议工作精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积极作为,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激励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实现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为推进“双一流”建设而贡献力量,校团委决定:授予王博等12名同志“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称号;授予管理学院团委等10个基层团委“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2014级化学基地2班团支部等10个团支部“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称号;授予2014级地质工程一班团支部等78个团支部“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于新等10名专职团干部“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于璟等10名团员“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称号;授予王晓瑜等10名团支部书记“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称号;授予新闻与传播学院团委等5个基层团委“兰州大学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王新博等20名同志“兰州大学思想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等10个团体“兰州大学志愿服务先进团体”称号;授予研究生支教团“智慧课堂”关爱留守儿童助学项目等10个项目“兰州大学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称号;授予盖玉玺等20名同学“兰州大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称号;授予胡仲淹等592名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称号;授予常丽娟1189名团员“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以此为新的起点,奋勇争先、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团组织要以此次表彰的先进为榜样,勤奋求实,团结进取,开拓创新,为全力推进“双一流”大学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特此决定。

 

附:兰州大学2017年五四评优表彰名单

       团委发[2017] 10号 附件 兰州大学2017年五四评优表彰名单.pdf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