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17〕23号 |
关于印发《兰州大学共青团干部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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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委(总支)、校团委各中心:
为深入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精神,着力推进从严治团管团,充分激发专职团干部的担当意识、创新精神和执行能力,推动我校共青团事业长足发展,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订了《兰州大学共青团干部考核办法(暂行)》。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兰州大学共青团干部考核办法(暂行)》 团委发[2017]23号 附件:兰州大学共青团干部考核办法(暂行).doc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7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