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18〕28号

 

 

关于于明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团委(总支):

根据《兰州大学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经研究决定:
    于明汇同志任副科级团干(任职时间自2018年4月20日计算);
    鲁静同志任正科级团干(任职时间自2018年5月15日计算),免去副科级团干职务;
    免去蔺丹同志副科级团干职务。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