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17〕43号

 

 

关于于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团委(总支):

根据《兰州大学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经研究决定:

于新同志任副科级团干,任职时间自20171019日计算;

常亮同志任副科级团干,任职时间自20171019日计算;

侯海坤同志任副科级团干,任职时间自20171020日计算;

张晓晓同志任副科级团干,任职时间自20171023日计算;

免去马赛凤同志正科级团干职务;

免去王西文同志正科级团干职务;

免去许倩同志正科级团干职务;

免去李艳霞同志正科级团干职务;

免去宋涛同志正科级团干职务;

免去苏静同志正科级团干职务;

免去安文娟同志正科级团干职务;

免去陈洁同志正科级团干职务。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