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17〕2号

 

 

关于表彰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兰州大学获奖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各学院:

在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下,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已圆满结束。为组织参加好此次大赛我校举办了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兰州大学选拔赛各学院共上报参赛作品42项,经大赛评审委员会专家组严格初审复审以及决赛评审答辩,共13项作品获奖,其中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5项,优秀奖5项,优秀指导教师22人

根据甘肃省《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甘肃省选拔赛的通知》(甘教高函〔2016〕22 号)相关要求,我校共推选出7项优秀作品参赛,6项作品获奖,其中甘肃省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优秀奖1项,6位教师荣获“优秀指导教师”称号,兰州大学荣获“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高教函[2016]4号)相关要求我校共推出4项优秀作品参赛,4项作品获奖,其中银奖1项,铜奖3项。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广大师生参与科技创新的热情,加强大学生科研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在学生中形成“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良好风气,根据《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兰州大学选拔赛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

授予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

推荐屠兴勇、王芬宇2位全国总决赛银奖项目指导教师参评“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

对于屠兴勇、王芬宇、马志新、李彩虹、李廉、杨裔、杜晨蔚、祝婧、赵志立、苏云10位省赛获奖项目指导教师,按照学校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学院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经评委会评审后可授予校级教学成果奖。

根据《兰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相关要求,国赛、省赛获奖学生团队成员(在校),学校给予2016年创新奖励学分认可。

同时对在此次大赛中获奖项目团队和个人予以奖励(详见附件)其中国家级银奖奖金5000元,国家级铜奖奖金3000元,校级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800元、三等奖600元、优秀奖300元(省级获奖项目已由省组委会予以现金奖励,不再重复发放)。国家级、校级获奖项目指导教师组配套予以相应奖金奖励。

同一项目在不同比赛获奖情况下,教学成果奖、创新学分只评定一次,不重复获奖。

希望受表彰的团队和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新,为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等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希望广大教职工积极关心和指导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为培养高素质人才不懈努力。

 

    附件: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兰州大学获奖名单.docx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