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联发〔2017〕14号

 

 

关于表彰2017年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兰州大学获奖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各学院:

在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下,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已圆满结束。为组织参加好此次大赛,我校举办了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兰州大学选拔赛,各学院共上报参赛作品128项,经大赛评审委员会专家组初审、复审以及决赛评审答辩,共25项作品获奖,其中1等奖4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13项,优秀指导教师21人。根据甘肃省《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甘肃省选拔赛的通知》(甘教教函〔201718号)相关要求,我校共推荐22项优秀作品参赛,9项入围甘肃省赛决赛并获奖,其中甘肃省金奖5项,铜奖2项,优秀奖2项,7位教师荣获“优秀指导教师”称号,兰州大学荣获“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相关要求,我校共推荐4项优秀作品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4项作品获奖,其中银奖1项,铜奖3项。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师生参与创新创业的热情,加强大学生科研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在学生中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根据《关于举办第七届兰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兰州大学选拔赛的通知》(团联发﹝20179号 )《关于征集和培育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甘肃省选拔赛兰州大学参赛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在此次大赛中获奖项目团队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根据《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相关要求,国赛、省赛获奖学生团队成员(在校),学校给予2017年创新奖励学分认可。

对在甘肃省复赛中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按照学校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学院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经评审后可授予校级教学成果奖。

对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按照甘肃省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可推荐参评甘肃省教学成果奖,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

对在此次大赛中获奖项目的学生团队予以奖金奖励。其中国家级银奖3000/项、铜奖2000/项;校级一等奖500/项,二等奖400/项,三等奖300/项,具体奖励名单详见附件。(甘肃省复赛获奖项目由省组委会统一奖励)

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赛事中均获奖情况下,教学成果奖、创新学分、奖励奖金只评定一次(取最高)。

希望受表彰的团队和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新,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希望广大教职工积极关心和指导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为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不懈努力。

 

 

附件:2017“互联网+”兰州大学获奖名单(发文最终-打印版).xlsx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