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18〕5号

 

 

关于更新共青团宣传员队伍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

为充分发挥高校团学组织优势,动员团学干部、青年学生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校团委将重新组建共青团宣传员队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1、组建校级宣传员队伍
   由校团委主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宣传部长,各学院主管宣传工作的专职团干部、负责宣传工作的学生团委副书记,各学生组织主管宣传工作的负责人共计70人组成。
工作职责:及时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创新形式开展学生思政教育工作。做好全校团学宣传工作规划、执行、考评、奖励等工作。开展网络文明宣传工作,引领学生思想,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积极宣传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学校“双一流”建设以及师生员工和校友中动人的事、感人的人。开发符合学生需求的文化宣传产品。定期开展宣传员培训。
   2、组建各学院宣传员队伍
   由各学院团委组建,成员至少包含各学院主管宣传工作的专职团干部、学生副书记、宣传部部长,院内各学生组织负责人、团支部书记等。各学院宣传员队伍人数不做具体要求,但务必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实现与校级宣传员队伍的有效联动、充分发挥作用。各学院宣传员队伍应接受校团委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工作职责:及时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创新形式开展学生思政教育工作。做好本单位团学宣传工作规划、执行、考评、奖励等工作。开展网络文明宣传工作,引领学生思想,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积极宣传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学校“双一流”建设以及师生员工和校友中动人的事、感人的人。开发符合学生需求的文化宣传产品。定期开展宣传员培训。执行并落实好学校相关宣传任务。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宣传工作要建立各自所联系的宣传联络员基础信息管理及常态化动员机制,做到有名单、能联系、常发声、起作用。各级应组织所有宣传联络员都加入到校团委宣传专用QQ群(群号:730111380 );添加微信公众号(lzumedia);并关注兰州大学团委微博(兰州大学团委)。
   2、请各学院及时组建好本院宣传员队伍,各学院、各学生组织于4月3日前将校级宣传员名单(见附件1)和院级宣传员信息表(见附件2,学生组织不用报送)发送至校团委邮箱:ldtwnews@lzu.edu.cn。
   3、请各学院、各级学生组织建立典型工作和活动定期上报机制,通过微博在线提醒功能或QQ的方式将本学院优秀活动或项目编辑成140字以内的微博附带活动照片的形式上报,以各学院团委每周至少上报微博信息3条(@兰州大学团委)、每月至少转载1条“青春兰大”微信内容为基准。
   4、共青团宣传队伍工作情况纳入各学院工作考核和共青团评优奖励体系。校团委定期对各学院、各级学生组织宣传员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其中,各学院微信积分考评将每周公布在“青春兰大”微信公众号上,各学院微博积分考评将每周公布在“兰州大学团委”微博上。

联系人:赵秉前
联系电话:8912636
电子邮箱:ldtwnews@lzu.edu.cn   

附件1:兰州大学2018年春校级共青团宣传联络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2:兰州大学2018年春院级共青团宣传联络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