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兰州大学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团委 | 发布日期:2018-07-19 】 【选择字号:

    2018年兰州大学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做好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更好地依托各种宣传平台及时全面地宣传报道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各项动态,展现我校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的风采,展示社会实践的丰硕成果,推动我校暑期社会实践品牌建设,不断扩大学校影响力和知名度,特发此通知。具体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大学习·奋斗新时代
二、参与对象
    兰州大学2018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
三、主要内容
    作品征集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8月20日,征集内容包括:我校暑期“三下乡”实践团队的实践新闻稿件及组图、视频,用镜头记录、传达青年学子建设祖国、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的真情和实际行动。
四、投稿内容及方式
1、投稿至“三下乡”活动官网的稿件:请参照《2018年团中央三下乡官网投稿指南》(http://sxx.youth.cn/zytz/sxxtz/201806/t20180608_11640180.htm
2、投稿至“青春兰大”微信公众平台及“@兰州大学团委”微博平台:作品分新闻稿件组图和视频两类。投稿须根据《2018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投稿指南》(附件一),填写《2018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视频、新闻稿件及组图说明》(附件二)将作品的下载链接地址发送到邮箱lzums2018@163.com,邮件标题为【2018作品】+项目+团队名称。
3、投稿至其他省、市级平台:以当地具体投稿要求为准。
五、投稿媒体分类及注意事项
(一)国家级:
     例如:向团中央2018“三下乡”平台、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人民日报等平台投稿并录用。
(二)省级:
     例如:向甘肃(各省)日报、晚报或较权威的报纸及其微信号、以各省命名的网站等平台投稿并录用。
(三)市级:
     例如:向各市日报、晚报或较权威的报纸及其微信公众号、以各市命名的网站等平台投稿并录用。
(四)校级:
     例如:向“青春兰大”微信公共平台或“@兰州大学团委”微博平台投稿并录用(注:校级稿件的认证有且仅有“青春兰大”微信公共平台和“@兰州大学团委”微博平台两家,非此两个平台的均不予以评定)。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刊登在自媒体的宣传稿件不计入考核(具体考核要求见下文),包括UC头条,百家号,其他微信微博,QQ浏览器企鹅号。
 2、转载稿件不计入考核。
 3、同一篇文章,在不同的网站平台发布,取最高发布平台计入一次分数。
 4、各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的自主投稿及录取情况需要最终将结果汇总上报至校团委。
 六、工作要求
 1、各社会实践团队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做好社会实践投稿宣传工作。
 2、校团委将根据我校暑期社会实践的相关要求做好稿件统计及宣传工作考核,考核主要包括稿件考核及网络考核两个部分。
(1)稿件考核占考核结果70%,所投稿件一经采用评审加分依据如下:
国家级/篇 省级/篇 市(校)级/篇
8分 6分 4分
(采稿依据该团队新闻稿件组图内容质量或所拍摄视频质量)
(2)网络评选占考核结果的30%,含新闻稿推送阅读量及点赞量两项考核指标。
 3、各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请于2018年8月25日前将本团队暑期社会实践《2018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媒体宣传情况汇总表》(附件三,应含有已发表的新闻标题及有效新闻链接)发送至邮箱:lzums2018@163.com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