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18〕41号

 

 

关于授予吴照华、周大伟同学“兰大好青年”荣誉称号的决定

 

    在第十八届亚洲运动会上,兰州大学高水平武术队队员、管理学院2017级本科生吴照华夺得男子刀棍全能金牌。在第七届世界青少年武术锦标赛上,兰州大学高水平武术队队员、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周大伟在男子太极剑项目中摘得桂冠。在赛场上,他们的突出表现为国家争得了荣誉,为学校增添了光彩,在世界舞台上展现了新时代兰大学子的青春风采,生动诠释了“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兰大精神。赛场之外,他们刻苦训练,艰苦奋斗,全力备战,用汗水和激情在追梦征途中书写了新篇章,弘扬了青春正能量,彰显了时代新作为。
    经团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授予吴照华、周大伟两名同学“兰大好青年”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扬不畏强手、顽强拼搏的精神,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绩,为我校体育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同时,也号召全校团员青年向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学习,奋勇拼搏,勇攀高峰,展现兰大学子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为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特此决定。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