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公告

关于邀请研究生(硕、博)参与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及担任“科研朋辈导师”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团委 | 发布日期:2019-03-18 】 【选择字号:

各学院(项目团队):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兰州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和创业能力,根据《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相关要求,在充分考虑我校本科生参与创新创业的实际需求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广大研究生深入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发挥“朋辈教育”优势,探索创新实践教育新模式,提高育人实效,经研究决定,鼓励研究生(硕、博)参与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及担任“科研朋辈导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施主体
    2019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团队。
    二、邀请对象及基本要求
    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硕士、博士)。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无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和不良表现;
    学业成绩合格,无挂科等学业困难问题;
    具有较强的科研探索、创新精神和较好的服务精神,愿意从事朋辈科研指导工作;
    有成熟科研经历或优秀科研成果,有创新创业相关项目研究经验或经历,有指导低年级本科生开展创新科研训练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参与要求
    参与《计划》并申报为科研创新类别的项目团队,在确保一名专业教师为指导教师的前提下,可以邀请一名研究生担任本团队的“科研朋辈导师”。每一名研究生只能担任一个项目团队的“科研朋辈导师”。
    参与《计划》并申报为创业计划或创业实践类别的项目团队,可以邀请研究生作为项目成员(负责人必须为本科生),参与团队项目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并且团队中必须有低年级本科生(本科一年级或二年级)。
    四、申报要求
    有研究生担任“科研朋辈导师”的项目团队需在项目申报书备注栏以及系统申报时系统备注栏注明其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级、专业及身份,如“‘科研朋辈导师’:张某某,12018xxxxxxx,2018级国际政治专业博士研究生”。
    五、其他事
    对于参与指导《计划》的研究生,在项目成功结项并获得学院优秀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给与相应表彰和奖励。
    《计划》优秀项目团队申报参加“互联网+”等创新创业大赛时,根据赛事相关要求和规定,项目团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参赛需求酌情调整项目负责人进行参赛。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人数要求依据具体通知为准。

    联系人:校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  郑豪
    联系电话:0931-8912914/5291965
    联系邮箱:cxcy@lzu.edu.cn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