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19〕20号

 

 

关于2019年兰州大学五四评优表彰的决定

 

各团委(总支):
2018年,全校共青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工作,高举伟大旗帜、聚焦主责主业、继续改革攻坚、全面从严治团、敢于担当作为,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磅礴正能量,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百年五四、五四百年,为引导和激励全校青年师生牢记总书记“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要求,努力成才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新时代青年。校团委决定:授予管理学院团委等10个基层团委“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法学院团委等36个基层团委“兰州大学共青团专项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王克等12名专职团干部“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于佳宁等10名团员“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称号;授予申子恒等10名团支部书记“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称号;授予化学化工学院2017级化学八班团支部等10个团支部“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称号;授予口腔医学院2017级口腔医学专业团支部等62个团支部“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陈挺杰等597名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称号;授予方芳茹等1170名团员“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奋勇争先、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团组织要以此次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继续弘扬伟大的五四精神,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特此决定。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9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