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19〕43号

 

 

关于霍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团委(总支、直属支部),校团委各中心:

根据《兰州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经研究决定:

霍达同志任副科级团干(任职时间自2019930日计算);

姜波同志任副科级团干(任职时间自20191010日计算);

高瑞鹏同志任副科级团干(任职时间自2019327日计算)。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