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19〕46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校共青团及专职团干部
工作考核和工作交流的通知

 

各团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全面总结2019年度全校共青团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落小落细到各项工作中去,在全团抓学校、全团大抓基层、全团大抓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背景下,总结谋划好新时代全校共青团工作,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决定对各团委(总支、直属支部)及专职团干部进行2019年度工作考核和工作交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单位2019年度共青团各项工作、全体科级及以下专职团干部。

二、共青团工作考核

考核内容分为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志愿服务、权益服务共7个部分。结合工作总结、工作实绩、过程管理记录、支撑材料等进行分类考核、综合评分。各学院团委工作综合评分=Σ(分类考核总分*权重)+附件分-扣除分。其中,各项分类考核权重分别为思想引领15%、组织建设15%、创新创业15%、社会实践15%、校园文化15%、志愿服务15%、权益服务10%,附加分、扣除分据实计算,满分为100分。因工作内容和工作对象的特殊性,机关团总支、国防生团委等团组织的考核指标单独下发。

三、专职团干部个人考核

(一)各学院专职团干部考核。各学院专职团干部的考核由所在团委整体工作考核、个人工作总结鉴定考核、学院党组织考核、工作过程考核、附加分等5项内容组成,前4项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0%20%20%20%,附加分据实计算,满分为100分。所在团委整体工作考核为第一部分共青团工作考核评分;个人工作总结鉴定考核为个人提交工作总结鉴定表,经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分;学院党组织评分为就本单位专职团干部本年度的工作总结进行评分;工作过程考核为专职团干部各项工作的出勤率、完成率和工作质量进行过程记录与评估。

(二)校团委科级及以下专职团干部,机关团总支、国防生团委等团组织专职团干部考核。校团委科级及以下专职团干部考核由个人工作总结鉴定考核、各学院团委评分、服务对象评分、附加分4项内容组成,前3项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0%30%30%,附加分据实计算,满分为100分。机关团总支、国防生团委等团组织中的专职团干部考核由个人工作总结鉴定考核、所在单位评分、服务对象评分、附加分4项内容组成,前3项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0%30%30%,附加分据实计算,满分为100分。

(三)附加分。在省级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共青团工作理论文章或者在教育部、团中央指导的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的每篇加0.3分,最高限额为0.6分;以第一作者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共青团工作研究课题每项加0.5分,最高限额1分(第二、第三作者加分减半);出版与共青团工作相关的专著加1分;承担并顺利完成我校共青团或上级团组织的重大工作、重要任务,每项加0.3分,最高限额为1分。

四、考核程序

(一)提交材料。认真总结一年来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提交工作总结(附件1)、工作考核评定表(附件2);各专职团干部提交个人工作总结鉴定表(附件3)、服务对象评分表(附件4)。

(二)核定评分。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提交相关材料对共青团工作和专职团干部考核进行综合核定评分。

(三)考核组织和结果运用。1.共青团工作和专职团干部考核由团委常委会领导,考核工作小组实施。2.共青团工作考核:根据分类考核排名,各工作类别分别评选出3-5个“单项工作优秀单位”;根据综合考核排名,共评选出8-10个“优秀基层团委(总支、直属支部)”;以上奖项集中于次年“五四评优”工作中予以表彰。3.专职团干部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排名前20%的为“优秀”,考核低于60分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违法违纪、违反师德师风的;所负责的工作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相关规定受到处分的;无故不参加工作例会、重大活动和相关培训超过4次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职务/职级晋升推荐、评奖评优、外派学习时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专职团干部,进行专项工作培训和结对工作辅导,对出现两次不合格的专职团干部,校团委将会同党委组织部建议其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对其进行岗位调整。4.经学校派遣的挂职、借调的专职团干部,以服务单位的考核结果为主。

五、工作交流安排

各单位要围绕2019年工作思路、工作亮点、取得的突破性进展等以及2020年工作计划以PPT形式进行交流汇报,时长不超过5分钟,汇报内容要谈思路、举事实、列数据、讲实效、显特色, 力求简洁明了,切忌空谈泛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工作机构

为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兰州大学2019年度共青团考核工作小组。

  :李华龙

副组长:  王延鸿  王睿娜  滕佩容  张加驰

 

请于20191227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各单位将工作总结、工作考核评定表、服务对象评分表电子版发送至twzzb@lzu.edu.cn;各专职团干部将个人工作总结鉴定表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团委102办公室)。

联系人:曲思宇  魏波

联系电话:0931-8912914

 

附件:1.工作总结(模板).docx

     2.工作考核评定表.xlsx

     3.个人工作总结鉴定表.docx

     4.服务对象评分表.docx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