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下半年)新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团委 | 发布日期:2019-12-16 】 【选择字号:

各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落实从严治团要求,着力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按照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团省委《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下半年)团员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名额

120名(具体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

二、发展对象

(一)团员发展对象为年龄在14-28周岁、自愿申请入团并已正式递交入团申请书的中国青年;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按期缴纳团费;

(三)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表现突出;

(四)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三、发展程序

(一)青年提出入团申请。入团申请人向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团支部提交入团申请书。

(二)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团支部收到入团申请书后,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团支部范围内公示入团积极分子人选,根据公示情况报学院团委备案。

(三)指定培养联系人。团支部须确定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四)培养教育。须经三个月以上培养教育,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

(五)进行考察。团支部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是否是注册志愿者、是否参加过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活动是重要考察内容。

(六)确定为发展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入团积极分子中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团支部范围内公示发展对象人选,根据公示情况报学院团委预审。

(七)填写入团志愿书。学院团委根据发展计划将预审通过的团的发展对象的入团申请书和考察材料交至榆中校区行政楼25#443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办公室,申领入团志愿书并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团志愿书。团的发展对象根据《入团志愿书填写模板》填写入团志愿书并交至团支部。

(八)团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在讨论青年入团的团支部大会上,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团支部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连同入团申请书一并报学院团委审批。

(九)学院团委审批、报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备案。学院团委召开委员会集体审议,表决决定,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报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备案。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审查报备的新发展团员材料并将报备结果及时反馈至学院团委。

(十)档案存档、统一管理。学院团委将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存入新团员的学生档案,统一进行管理。团支部要及时将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十一)入团宣誓并颁发团员证、团徽。由学院团委统一组织入团仪式,带领新团员宣誓,并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

四、相关说明

(一)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如学院团委根据实际发展情况拟建议发展团员数少于学院团委分配名额数量时,要及时如实向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说明情况。

(二)青年师生员工有入团意愿可随时向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同时请各学院团委做好统计与跟踪培养。校团委将分别在每年的6月、12月进行相关汇总统计。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政治标准,严把入团质量。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见附件1)的规定,发展团员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严禁无计划发展,反对关门主义。要抓好团员教育工作,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要求,努力提高团员质量,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发展新团员为契机,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共青团员意识。

(二)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团组织要深刻认识到团青不分、团员缺少先进性和光荣感是团员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团组织要培养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3个月以上的培养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三)强化工作指导,规范工作程序。各级团组织要准确掌握情况,增强工作针对性。校团委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编号制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团务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不予认定团员身份。

 

联系人:曲思宇 魏波

联系方式:twzzb@lzu.edu.cn5292636

 

附件:团员发展名额分配表.docx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1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