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20〕17号

 

 

关于开展2020年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团籍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基层团支部工作,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完善团员信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全面掌握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发展状况,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2020年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团员团籍复审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1.凡具有我校学籍的2020级本科生、研究生新生团员(含未满28周岁保留团籍的党员)入学后,应及时向所在院系团组织报到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定向”培养除外)的考生,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定向工作单位,不转入学校。

2.根据上级团组织最新要求,新生入学一个月内,以录取学校团组织为责任主体,应全部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相应团组织,并发起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新生团支部管理员或者学院团委管理员登录“智慧团建”系统,选择“业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办理”-“办理转入”,输入新生团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输入“转入原因”后点击“提交”,待转出组织同意后转入成功。

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新学校名称:兰州大学;新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转入组织:(1)XXXX团委:学院团委管理员审批同意后,需将其分配至团籍所在团支部,(2)XXXX团支部:团支部成立后,由团支部管理员审批同意。切勿直接转入兰州大学团委。

3.因故不能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线上转接但开具有纸质介绍信的(如原单位涉密等特殊情况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应及时将原单位团组织开具的纸质介绍信交给学院团委,学院团委接收将回执填写盖章后及时做好信息记录,并以适当形式及时反馈给原介绍信开具单位。

4.如学生尚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而持有团员证进行组织关系转接,需注意新生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需填有团员转出组织关系时间、团费收缴情况,并盖有转出团组织公章。接收院系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的转入栏写明接收日期,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交还给学生本人妥善保管。

5.以上三种组织关系转接形式可能并存,应按相应程序分别进行处理。如以上转接情况均没有的,不能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各学院团委应指导新生团员及时与原单位联系,按规范流程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二、新生团员团籍复审

(一)新生团员身份摸底工作

1.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转入的团员:可确认团员身份,所缺纸质材料要按照相关规定补办。

2.未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转入的团员:

1)2017年1月1日之前入团的团员:能提供《入团志愿书》《团员证》(近两年度进行过团籍注册)、组织关系介绍信(有公章,由团的领导机关或基层团的委员会开具)三者之一,可确认团员身份。

2)2017年1月1日及之后入团的团员:必须能提供《入团志愿书》,且入团年龄必须年满13周岁(2019年后入团需至少年满14周岁)、有符合要求的发展团员编号,才能认定其团员身份。

确认团员身份后,由所在团支部管理员将未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转入的团员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确保团员信息完整、准确。

(二)团籍档案材料转接要求

在团员证中“组织关系转接”最近的空白的一栏填写内容为:XXXX年9月,因升学,组织关系转入,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团籍档案材料(《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由学院团委统一装入档案进行保存。

(三)相关材料补办工作

针对部分团员存在团籍档案(《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材料不全的情况,在完成团籍复审和团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后,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补办。

1.《入团志愿书》补办:联系入团单位核查入团基本资料,开具入团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如果2017年1月1日以后入团,需要注明发展团员编号信息)并加盖公章;

2.《团员证》补办:见团委网站下载中心-《团员证》补办具体流程;

3.《入团申请书》补办:需团员本人自行补写《入团申请书》(要求:使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在方格稿纸上书写)。申请内容包括:本人简历、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和努力方向等,应反映入团时的状况;个人补写完成后,上交团组织统一装入团籍档案进行保存。

三、相关要求

1.根据上级党委要求,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党员也需要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不办理转接手续或者无相关佐证材料的,不承认其保留团籍身份,不能参与团内评优以及限定团员参加的活动。

2.请各学院团委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团籍材料缺失的新生团员,尽快补齐所需材料。同时给广大新生做好解释工作,指导和帮助他们与原单位团组织取得联系,及时出面协调解决相关材料补办工作,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3.各学院团委书记是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第一责任人,请各学院团委高度重视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指导相关工作人员严格工作程序,把好组织关系转入这一重要关口。

4.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后,各学院团委要规范团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加强教育和管理,使新生团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5.各学院团委2020级新生团员档案审查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需在10月31日前完成。本次工作开展情况与完成质量将依据《兰州大学基层共青团工作考核办法》纳入团委年终考核。

联系人:郑豪 应锦川

联系电话:0931-8912914/5292636

电子邮箱:twzzb@lzu.edu.cn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