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下半年新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团委 | 发布日期:2020-11-12 】 【选择字号:

各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落实从严治团要求,着力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按照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团中央《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922)的要求,经校团委研究,报团省委组织部同意,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20半年团员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名额

至多79

二、发展对象

(一)团员发展对象为年龄在14-28周岁、自愿申请入团并已正式递交入团申请书的中国青年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按期缴纳团费;

(三)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表现突出

(四)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三、发展程序

(一)青年提出入团申请。入团申请人向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团支部提交入团申请书。

(二)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团支部收到入团申请书后,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团支部范围内公示入团积极分子人选,根据公示情况报学院团委备案。

(三)指定培养联系人。团支部须确定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四)培养教育。须经三个月以上培养教育,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

(五)进行考察。团支部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是否是注册志愿者、是否参加过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活动是重要考察内容。

(六)确定为发展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入团积极分子中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团支部范围内公示发展对象人选,根据公示情况报学院团委预审。

(七)填写入团志愿书。学院团委根据发展计划将预审通过的团的发展对象的入团申请书和考察材料交至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申领入团志愿书并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团志愿书。团的发展对象填写入团志愿书并交至团支部。

(八)团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在讨论青年入团的团支部大会上,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团支部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连同入团申请书一并报学院团委审批。

(九)学院团委审批、报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备案。学院团委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报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备案。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审查报备的新发展团员材料并将报备结果及时反馈至学院团委。

(十)档案存档、统一管理。学院团委将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存入新团员的学生档案,统一进行管理。团支部要及时将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同时,须上传新发展团员电子版《入团志愿书》至智慧团建系统。

(十一)入团宣誓并颁发团员证、团徽。统一组织入团仪式,带领新团员宣誓,并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

四、工作安排

1.单位1120周五)前将《拟发展团员信息表》(附件1)盖章扫描版报送至指定邮箱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将进行预审于11月24日前将预审结果反馈至各单位

2. 收到反馈通知后,单位于11月24将预审通过的团的发展对象的入团申请书和考察材料交至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申领入团志愿书并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团志愿书。

3.各学院团委(总支、直属支部)召开委员会集体审议,表决决定,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于1129日前报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备案。

4.各团支部须在学院团委审批后的10日内及时将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上传新发展团员电子版《入团志愿书》至智慧团建系统(具体要求和操作见附件2)。

5.举行集体入团宣誓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郑豪  魏波

通讯地址: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团委102/榆中校区行政楼25#443

联系方式:0931-8912914/17794290643

电子信箱:twzzb@lzu.edu.cn

 

 

附件:1.拟发展团员信息表.docx

              2.“智慧团建”系统新发展团员电子数据库建设操作指引.pdf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20年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