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联发〔2021〕5号

 

 

关于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为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搭建学生科研创新与创业训练的平台,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根据《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校教字20025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者必须是兰州大学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本科生。

2.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由各学院完成,鼓励创业项目申报。

3.学生个人、小组均可以申报项目,但集体申报者必须设立课题负责人(集体项目中必须有低年级学生参与)。个人最多参与两项,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项。

4.各申报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为1人,且一经立项不得变更,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项目不超过3项。

5.申报项目名称一经立项不得变更。

6.以上不得变更的要求,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者,书面申请由指导老师及团队所有成员签字后上报学院团委,由各团委报兰州大学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变更。

7.同一项目只能在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二、组织申报程序

1.鼓励各学院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对本院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给予同步的支持和奖励。

2.各学院应成立学院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和三至五名专业老师组成的创新创业行动计划专家小组,同时指定专职团干部和学生联络员各一名,负责各阶段的沟通、协调、组织、通知等工作。

3.各学院团委指导学生登录校团委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备,同时填写《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将电子版上传到系统附件栏,纸质版经指导教师签字确认,交学院团委。

4.在各学院创新创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院专家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合格的项目打分并按分数予以立项排序。

5.校团委根据学院评审情况,确定最终立项项目。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31日—321日,学院召开创新创业动员会、培训会,指导学生选题、组织学生进行项目申报并组织专家评审。

第二阶段:322-328日,学院组织学生系统报备、开展院级立项审核工作并提交校团委。

第三阶段:4月上旬,校团委确定各个学院立项情况;

第四阶段:4月中旬—11月中旬,各学院指导学生开展项目研究工作,9月初开展项目中期检查;

第五阶段:11月中旬—12月初,项目结项;

第六阶段:12月中下旬—次年1月,评优表彰。

四、项目资助及要求

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类、医药科学类、创业计划类、创业实践类六大类,资助金额由学院根据学生项目评审情况确定。

其中,创业计划类为截止202131日前尚未注册公司的项目,创业实践类为202131日前已经注册公司的项目。

鼓励学生跨学院、跨学科组团队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及立项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

鼓励学生结合“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等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要求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将社会实践调研类课题与创新创业项目有机结合,创新与创业结合。

五、奖项设置

2021年创新创业行动计划设立优秀项目若干,并根据实际情况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获奖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学生作品发表文章、申请专利等给予单独奖励(学院自筹一同评奖)。

优秀作品优先推荐参加“国创”“?政”等科研训练计划进行深入研究,优先推荐参加“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等全国性学术科技、创新创业赛事。请各学院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组织好本学院的申报工作。

六、工作要求

1.为进一步引导我校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范围,鼓励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报名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比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组织好本学院的报名工作。

2.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是我校学生科研创新与创业训练的基础平台,各学院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重视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意识培养。

3.严格项目结项要求,自然科学类项目需提供研究论文作为结项成果;工程与技术科学类项目需提供研究论文或发明实物(含专利证书)作为结项成果;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需提交研究论文或调查报告作为结项成果;医药科学类项目需提供研究论文或发明实物(含专利证书)作为结项成果;创业计划类项目需提供商业计划书及参加各类比赛的总结说明作为结项成果;创业实践类项目需提供商业计划书及项目执行书(近一年的公司运营情况)作为结项成果。

七、其他事宜

1.2020年已结项但仍有进一步研究潜力的项目可申请继续立项,以开展进一步的研究。2020年延期结项预计在2021年结项项目需在校团委综合管理系统重新申报。

2.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继续鼓励研究生(硕、博)参与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及担任“科研朋辈导师”,具体要求见《关于邀请研究生(硕、博)参与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及担任“科研朋辈导师”的通知》,https://tuanwei.lzu.edu.cn/lzupage/2019/03/18/N20190318173802.html

3.校团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界面:

学院端:http://twsys.lzu.edu.cn/lzutw

学生端:http://twsys.lzu.edu.cn/lzutwstu/

 

联系人:校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  霍达

联系方式:0931-8912914

特此通知。

 

附件: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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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