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公告

关于开展兰州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结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团委 | 发布日期:2021-03-12 】 【选择字号:

各学生社团:

根据《兰州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校党委发〔202052号)有关要求,为及时审查我校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立项项目的完成情况,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结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交结项材料。如需延迟结项,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延迟结项申请书,延迟结项项目将在下一期结项工作中进行结项。

2.所有立项项目均需进行结项评分;上期延期项目也需在本期按要求进行结项。

3.项目结项的成绩标准将在下一个学期的项目化中作为学生社团活动质量的参考依据。

二、结项材料提交

1. 所需材料:兰州大学学生社团项目结项申报书(附件1)、活动成果(包括至少6张活动图片、相关新闻报道、音视频材料、论文等)除音视频外,其余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结项申报书须有指导老师签字及学院盖章。纸质版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办公室(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团委102/榆中校区25号楼432室),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项目部公邮(lzuxiangmubu163.com)。

2.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3118:00

三、结项流程

1.43日,校团委组织学生社团管理中心负责人和学生社团负责人代表进行评分。学生社团负责人代表采取自荐和他荐结合模式,有意向者可在325日前向学生社团管理中心自荐(见附件)。小组以百分制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学生社团负责人不得为所在社团打分)。

2. 43-44日,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对项目结项情况在公告栏予以公示。如对评分结果存在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人:常亮、王海博(城关校区)、符传鑫、张佳雯(榆中校区)

联系方式:0931-8912914135021214361733983932315598605393

 附件1:兰州大学学生社团项目化活动结项申报书.docx

附件2:延迟放弃结项申请书.docx

附件3:关于学生社团负责人自荐成为项目化活动结项评分评委的说明.docx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2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