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21〕13号

 

 

关于2020年度兰州大学“五四评优”表彰的决定

 

2020年,在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共青团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攻坚克难,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矢志创新,对标高校共青团改革和从严治团新要求,圆满完成了共青团各项重点工作,全校共青团引领力、服务力、组织力得到了显著提升,战斗力、创新力、奉献精神和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全校青年师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的殷切期望,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青年。校团委决定:授予管理学院团委等10个基层团委“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法学院团委等21个基层团委“兰州大学共青团专项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王旭等10名专职团干部“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温鑫等10名团员“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称号;授予马俊妮等10名团支部书记“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称号;授予青年马克思主义研究会等10个学生社团“兰州大学十佳学生社团”称号;授予周文洁等10名教师“兰州大学十佳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称号;授予陈丹等10名同学“兰州大学十佳学生社团负责人”称号;授予化学化工学院2018级化学基地1班团支部等10个团支部“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称号;授予草地农业科技学院2018级草业科学班团支部等50个团支部“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李嘉薇648名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称号;授予贺鹏等1277名团员青年“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受到表彰的个人和组织要以此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继续发扬五四精神,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新时代青年。

全校广大团员、团干部、团组织要以此次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甘于奉献,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附件:2020年度兰州大学五四评优表彰名单.pdf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