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公告

关于开展兰州大学部分2017级及医学五年制2016级本科生学生社会实践补充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团委 | 发布日期:2021-05-24 】 【选择字号:

各学院团委:

为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考核工作,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现将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成果鉴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

选修课号为1309063、课程名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的2017级本科生及医学五年制的2016级本科生。

二、鉴定内容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每个学生在学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4周(28天)。

1.必选项(≥14天)

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和校团委相关文件要求和安排,至少参加一次暑假或寒假社会实践并提交调查报告或论文,时间不少14天(其中有效实践时间不少于10天)。

2.自选项

根据学院具体要求,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优势,开展其他类型的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就业见习等实践活动。

注意:

1)实践期间由实践地单位在社会实践登记表(原社会实践考核表)上签署实践意见并加盖公章,或出具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方可认定。

2)参与抗疫志愿服务且提供有效证明(街道、社区、村委会等出具的证明或相关单位提供的证书)按照参与社会实践认定并同等计算有效时间。

320202021学年寒假“优秀学子母校行”不再计入必选项,但仍可计入自选项。

三、鉴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有效时长不少于28天的社会实践登记表材料(也可以是其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并向学院申请《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鉴定书》(见附件1)。

2.学院审核学生材料,并在《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鉴定书》签署学院意见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学生提供的材料整理归档待查。

3.学院将《2020-2021学年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考核结果报送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及《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鉴定书》于2021528日前报送至榆中校区25#409或城关校区东区8#1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sj@lzu.edu.cn

4.校团委对各学院以适当比例抽检合格后,在《2020-2021学年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考核结果报送表》加盖签章,一份送还学院保存,一份交马克思主义学院录入成绩。

四、其他说明

1.2020-2021学年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考核结果报送表》仅录入“一、鉴定对象”中所提人员。

2.请各学院严格审核,抽查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进行通报批评。

3.如因学院原因造成学生迟交或未交实践报告从而影响成绩录入,责任由学生所在学院承担。

 

 附件1: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鉴定书.pdf

 附件2:2020-2021学年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考核结果报送表.xlsx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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