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团委 | 发布日期:2021-07-04 】 【选择字号:

各学院团委、各社会实践团队及个人:

2021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即将全面启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常态化防控阶段,加之存在暑期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发生的风险,为保障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有序、顺利开展,请各学院、各社会实践团队及个人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安全意识。

各学院团委要始终把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各项实践活动,守好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极端天气变化和服务地区的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要指定一名专职团干部作为安全联络员,如遇突发事件,需及时了解团队情况,第一时间向学院分管领导和校团委汇报有关情况,并积极处置,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务安全;要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开展面向指导教师、团队负责人或全体队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疫情防控、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处置、急救知识等,对急救知识培训有需求的学院可与第一临床医学院团委李雪斐联系(手机:15117135986)。

原则上,各实践团队及个人不得前往疫情发生地、山地河谷、戈壁荒漠、无人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

二、严格实践管理,守牢安全底线。

各学院团委要严格按照校团委的相关要求,要认真做好家长知情书的签订和保管工作,及时为实践团队及个人购买保险,保险购买时段原则上应自出发前往实践地起至学生返家;要细致掌握各实践团队及个人的去向和动态,全面掌握各实践团队成员信息,重点关注存在安全隐患的团队;实践期间,各学院团委和各指导教师要定期与实践团队及个人保持联系,确保团队成员的安全直至返家。各实践团队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责任,坚持每日向指导教师或学院安全联络员报备的安全零报告制度,遇到突发或紧急情况及时与指导教师、学院安全联络员、当地有关部门联系。

三、做好实践期间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近期境外疫情仍在肆虐蔓延,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目前仍然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阶段。因此,各实践团队及个人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开展实践活动,实践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属地防疫要求和学校防疫规范,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如遇疫情变化应立即停止实践活动,听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请各学院团委、实践团队及个人严格落实我校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要求,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灵活开展实践活动有关工作部署。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校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联系。

联系人:田贯辉

联系方式:18393918198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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