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公告

关于进行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团委 | 发布日期:2021-09-14 】 【选择字号: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团联发〔20215号)和《关于公布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立项结果的通知》(团联发〔20216号)要求,为及时跟踪了解我校2021年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督促项目按时完成各项研究工作,现将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要求

1.中期检查由校团委总体安排,各学院团委具体负责本学院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根据指导老师和专家小组意见,严格检查项目进展情况。

2.所有立项项目均需提交《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进展报告书》(附件1)。

3.中期检查评议等级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具体评议标准由各学院确定。中期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团委要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本单位中期检查基本情况。

二、时间安排

1922日前,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进展报告书提交学院,电子版上传至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2923日—1010日,各学院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并在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审批报备。

31011日,各学院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中期检查信息修改汇总表》(附件2)和《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中期检查未通过项目汇总表》(附件3)。报告及汇总表需由学院团委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交至校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电子版发送至cxcy@lzu.edu.cn

41011日—1018日,校团委对中期检查合格项目进行随机抽样抽查,并将合格情况予以公布。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校团委将终止对项目的资助。

三、工作要求

1. 原则上,各项目立项后不再对项目名称及内容进行调整,也不对项目成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增减;确需调整的,请学院在中期检查报告中予以说明,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签字后加盖学院团委公章上报至校团委。校团委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在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内进行调整。

2.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优化完善中期审核各项环节,严格要求中期审核标准,通过中期审核的方式对各立项项目进行检查和指导,督促各立项项目按时完成其研究工作,确保达到立项预期目标。

 

联系人:

校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 田贯辉

兰州大学创新创业实践联合会 胡成辉

联系方式:0931-8912914/5291965

联系邮箱cxcy@lzu.edu.cn

报送地址: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102/榆中校区行政楼409

 

附件1: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进展报告书.doc

附件2: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中期检查信息修改汇总表.xlsx

附件3: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中期检查未通过项目汇总表.xlsx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兰州大学教务处

兰州大学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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