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公告

关于开展“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及个人进班级、进支部”宣讲活动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团委 | 发布日期:2021-10-29 】 【选择字号:

各学院团委:

为帮助2021级新生了解和熟悉社会实践流程和意义,引领广大同学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树立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成长观念,现决定开展“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及个人进班级、进支部”活动。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各学院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以线上会议的方式组织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具有突出成效的团队或个人,以主题团日、主题班会等为契机,进入2021级本科新生班级或团支部开展宣讲交流活动。交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选题、实践经验、实践成果、实践心得等方面。

校团委根据近年工作实际遴选了部分优秀个人或团队负责人,第一批次宣讲名单详见附件,各学院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从校团委指定的交流代表中选择,也可从本学院往年的优秀代表中选择。

如各学院有意邀请校团委遴选的优秀代表进行分享,请与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田贯辉联系,联系电话:18393918198

二、活动时间

20211029—11月14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宣讲活动旨在帮助新生深入了解大学生社会实践基本情况,调动新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推动宣讲活动产生实际效果。

2.挖掘典型,强化宣传。各学院应认真选择在实践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团队及个人面向新生年级开展宣讲活动,同时可通过学院团属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优秀实践团队及个人的事迹经验,扩大社会实践育人成效。

3.常态开展,展现实效。各学院需将社会实践及社会实践交流活动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开展,将社会实践与劳动教育、就业见习等工作有机结合,将实践育人贯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过程。

请各学院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新闻稿件及时在校团委主页“学院风采”板块及各学院团属新媒体平台进行更新,并将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111418:00之前发送至校团委社会实践工作邮箱:shsj@lzu.edu.cn

 

附件: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及个人(第一批).xlsx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