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公告

关于进行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团委 | 发布日期:2022-02-18 】 【选择字号: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团联发〔20215号)、《关于公布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立项结果的通知》(团联发〔20216号)和《关于公布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所有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均需填写《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报告书》(附件1),并提交论文或创业执行结果,科技制作类需提交实物作品。

2.各学院结合学生报送材料和指导老师书面意见进行结项答辩评审。

3.所有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均须参加答辩;若存在弃项、延期等情况,需由项目团队向学院提交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向校团委提交说明材料。

4.所有项目结项情况均需在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备,否则将影响2022年校创立项工作。

二、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及结项答辩阶段(218日—313日)

项目组填写项目结项报告书、撰写结项论文/报告并上交学院团委,学院团委组织结项答辩工作。

2.学院系统审核阶段(313—318日)

项目组将结项报告书word版与指导教师签字、学院团委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各一份),及结项论文/报告电子版分别上传至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每份文件不超过5M),学院管理员于318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工作,并在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项目审查,对项目是否通过做出评定。

3.材料报送及校团委审核阶段(318—323日)

各学院于318日前报送《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答辩成绩汇总表》(附件2)和《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基础数据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材料(须有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至榆中校区25#409或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团委10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cxcy@lzu.edu.cn(邮件命名为“学院+2021校创结项材料”)

319日起,校团委将从系统内对学院结项审核通过项目(含评优项目)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取消结项资格或评优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或兰州大学创新创业实践联合会联系。

人:校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       田贯辉

兰州大学创新创业实践联合会     胡成辉

联系方式:0931-8912914   cxcy@lzu.edu.cn

 

附件1: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书.doc

附件2: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答辩成绩汇总表.xlsx

附件3: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基础数据统计表.xlsx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2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