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公告

关于开展2019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社会实践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团委 | 发布日期:2022-02-20 】 【选择字号:

各学院团委:

为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考核工作,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现将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成果鉴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

所修课程号为1309063、课程名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的2019级、2018级本科生,以及此前未参加鉴定或鉴定不合格且需要重新鉴定的医学五年制的2017级本科生。

二、鉴定内容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每个学生在学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4周(28天)。

1.必选项(≥14天)

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和校团委相关文件要求和安排,至少参加一次暑假或寒假社会实践并提交调查报告或论文,时间不少于14天(其中有效实践时间不少于10天)。

2.自选项

根据学院具体要求,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优势,开展其他类型的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就业见习等实践活动。

三、注意事项

1)实践期间由实践地单位在社会实践登记表上签署实践意见并加盖公章,或出具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方可认定。

2)疫情期间参与抗疫志愿服务且提供有效证明(街道、社区、村委会等出具的证明或相关单位提供的证书)按照参与社会实践认定并同等计算有效时间。

3)“优秀学子母校行”不再计入必选项,但仍可计入自选项。

四、鉴定程序

1.学生向学院提交有效时长不少于28天的社会实践登记表材料(也可以是其他同等效力证明材料),并向学院申请《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鉴定书》(附件1)。

2.学院对学生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鉴定书》签署学院意见、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学生提供的佐证材料由学院保管待查。

3.学院将《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考核结果报送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及鉴定对象的社会实践鉴定书纸质版于2022314日—318日期间报送至榆中校区25#409或城关校区东区8#102,同时将《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考核结果报送表》电子版发送至社会实践邮箱shsj@lzu.edu.cn。(注:请将《考核结果报送表》及社会实践鉴定书按照学生所在年级分开制表并报送。)

4.校团委对各学院报送的鉴定书以20%比例抽检合格后,在《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考核结果报送表》加盖签章,一份交马克思主义学院录入成绩,一份连同鉴定书一同返回学院保存。

五、其他说明

1.《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考核结果报送表》仅录入“一、鉴定对象”中所提人员。

2.请各学院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鉴定材料。校团委的抽查结果将作为社会实践单项工作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

3.鉴定书按照附件1中的相关要求填写。

 

附件1: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鉴定书(含填写要求).docx

附件2:“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考核结果报送表.xlsx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2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