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22〕8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校团委各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

2021年,在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共青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以庆祝建党百年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主线,以聚焦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工作目标,以着力深化改革和从严治团为重要抓手,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贡献度,奋力开创了工作新局面,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依据《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办法》,为了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共青团专项工作先进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兰州大学十佳学生社团、兰州大学十佳学生社团负责人、兰州大学十佳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详见《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依据》(附件1)。
    三、评选名额
    1.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10个;
    2.兰州大学共青团专项工作先进单位:分为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志愿服务和青年发展与权益维护七项,每项不多于3个;
    3.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支部总数的5%左右;
    4.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10个;
    5.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干部:10名;
    6.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10名;
    7.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10名;
    8.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不超过共青团员总数的2%,其中学院名额详见《2021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附件2),其他单位、校团委各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评选表彰名额单独下达;
    9.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不超过共青团员总数的4%,其中学院名额详见《2021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其他单位、校团委各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评选表彰名额单独下达;
    10.兰州大学十佳学生社团:10个;兰州大学十佳学生社团负责人:10名;兰州大学十佳优秀社团指导教师:10名;具体评选由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负责。
请各单位充分考虑研究生团支部和研究生团员比例情况开展评优推荐工作,以上各类评选表彰名额将根据工作实际,经校团委书记办公会讨论后,最终核定。
    四、评选办法
    详见《兰州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表彰评选办法》(附件3)。
    五、申报流程
    1.分类申报:个人或者团组织负责人按类别填写《评优表彰申报表》(附件4)并撰写主要事迹材料,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上交给对应推荐单位。
    2.审核推荐:推荐单位评审推荐,针对申报单位和个人情况需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符合条件的方可上报。其中,校团委各中心、直属团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推荐申报的学生个人,均需征求所在团支部和学院团委的意见,并通过所在学院团委统一上报材料。
    3.学校审核:校团委审核、推荐、公示,报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无异议后形成评选结果。其中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负责人需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汇报答辩,相关安排另行通知。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需提供类似“团务锦囊”等工作支撑或证明材料。
    六、工作要求
    1.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五四评优”表彰工作,将评优表彰工作与团员教育评议等基础工作紧密结合,认真指导相关集体和个人按照要求及时完成申报,形成鲜明的大抓基层工作导向。根据《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附件2),结合日常工作学习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
    2.要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本单位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深入了解和审核推荐。
    3.请各学院于4月4日前报送评优材料至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要求如下:
    《各奖项推荐汇总表》(附件5)——Word可编辑电子版1份,含学院党、团组织推荐意见和公章电子版扫描件1份。由其他单位、校团委各中心、直属团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推荐的人员需在汇总表中备注栏注明“推荐组织”情况。
    《评优表彰申报表》(含主要事迹材料)——电子版1份,其中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十佳学生社团、十佳社团负责人、十佳社团指导教师、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需同步提交含推荐单位推荐意见和签章的纸质版1份及相关表彰奖励支撑材料。

联 系 人:基层团建指导中心  郑  豪
    联系电话:0931-8912914/5292636
    联 系 人:基层团建指导中心  魏  波/王志恒
    联系电话:17794290643/13853043279
    通讯地址: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团委102室
    电子信箱:twzzb@lzu.edu.cn

附件:五四评优相关附件材料.zip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