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23〕11号

 

 

关于开展2023年“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学校在西北办好一流大学、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广大青年生逢其时、重任在肩。为了集中展示我校广大青年师生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选树一批信念坚定、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引导和激励我校广大师生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2023年“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兰州大学在校师生,附属单位、附属医院在职人员中国国籍,须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351-2009430日出生),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851日后出生)青年。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踊跃投身于学校改革发展事业,积极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在师生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楷模;

3.积极服务社会,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广大青年精神文明的榜样;

4.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5.教职工在岗工作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

6.原则上面向兰州大学青年教职工开展评选,在校学生中有在创新实践、社会服务、基层奉献等领域表现突出的也可进行推荐。

三、评审程序

(一)宣传动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的推荐报送工作,积极发掘先进典型。

(二)推荐申报:符合要求的个人需填写《“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申报表》(见附件),积极准备推荐材料(具体要求见下文),并向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各单位汇总材料后,对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至多推荐1人作为“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并于4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

(三)审核评定:设立“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等担任评委。校团委对照评选条件,汇总申报候选人材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核与初步筛选,并组织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依据评审结果产生“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拟推荐表彰人选10名。

(四)公示表彰:将拟推荐表彰人选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同时,通过校内外媒体对获得“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个人及其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1.《“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申报表》:申报人如实填写,所填写的表彰奖励情况需提供电子版扫描件形式的证明材料,所有项目不能空白,粘贴申报人选近期一寸证件照。

2.《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生活照2~3张,300字左右事迹简介和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简介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所在单位、获得的奖励、取得的主要成绩等信息,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精炼,突出事迹特点和亮点,切忌引用空话、套话,标题为“XXX同志事迹简介”。

以上材料均需要报送纸质版、盖章扫描版、可编辑电子版。

各单位在推荐报送过程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保所推荐的候选人符合各项评选要求。近五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的“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的个人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如违反师德师风和校规校纪、触犯法律,一经查实,撤销其荣誉称号。

 

联 系 人:基层团建指导中心  侯海坤

联系电话:0931-8912914/5292684

联 系 人:基层团建指导中心  魏  波/宋忆如

联系电话:17794290643/17723320912

通讯地址: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团委102

电子信箱:twzzb@lzu.edu.cn

 

附件:附件1:2023年“兰州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2:xx同志个人事迹材料.docx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