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23〕15号

 

 

关于2022年度兰州大学“五四评优”表彰的决定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在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共青团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改革攻坚,全面从严治团,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工作,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显著提升。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听党号令、跟党奋进,在各项重大任务中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在各条战线上勇创佳绩、建功立业,把青春奋斗融入党和国家伟大事业,融入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大局,用实际行动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展现出新时代共青团应有的责任与担当。

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踔厉奋发、创先争优,校团委决定授予管理学院团委等10个基层团委“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新闻与传播学院团委等21个基层团委“兰州大学共青团专项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刁亚东等10名团干部“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冯子航等10名团员“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称号;授予麻珂诚等10名团支部书记“兰州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称号;授予文化行者等10个学生社团“兰州大学十佳学生社团”称号;授予赵发珍等10名教师“兰州大学十佳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称号;授予周贺馨等10名同学“兰州大学十佳学生社团负责人”称号;授予文学院2020级2班团支部等10个团支部“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称号;授予材料与能源学院2020级材料物理团支部等50个团支部“兰州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杜轩冉等603名学生团干部“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称号;授予陈愉昕等1209名团员青年“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以此为新的起点,加倍珍惜荣誉,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党和人民事业,为学校发展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发扬兰大青年永久奋斗的光荣传统,永远跟党走,建功新时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附件:2022年度兰州大学“五四评优”表彰名单.pdf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