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23〕17号

 

 

关于开展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
转出工作的通知

 

各团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全面深化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的精准转接和规范管理,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76号)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2013号)的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摸排毕业学生团员信息

(一)核对“团支部毕业时间”和“毕业学生团员”标记是否有误

各学院团委应于526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全面核对“团支部毕业时间”和“毕业学生团员”标记是否有误。对于“组织类别”尚未被标记为“毕业学生团组织”的毕业学生团支部和“被标记成员身份”尚未被标记为“毕业学生团员”的毕业学生团员,应尽快更改。

(二)更新毕业学生团员个人信息

各学院团委应于526日前组织各毕业学生团支部的“智慧团建”系统管理员核对“团员列表”中的各项信息,重点核对政治面貌和手机号码,对于信息变化的应及时更新。

(三)报送统计表

各学院团委应于52618:00前将《兰州大学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数量统计表》(附件1)《兰州大学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邮箱。

(四)注意事项

1.重点核准研究生毕业学生团员底数,特别要摸清2022年下半年被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已离校毕业学生团员底数。

2.加强“智慧团建”系统管理员的教育管理,要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泄露团员信息。

3.毕业学生团员离校后,各学院团委要与尚未完成团组织关系转出的毕业学生团员保持联系,杜绝“失联”问题发生。

二、线下团员档案转接工作

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由各学院团委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

(一)团员证填写

在团员证中“组织关系转接”最近的空白的一栏填写内容为:20236月(仅为参考,填写实际毕业时间),因毕业,组织关系转出,团费交至20236月。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二)团员证补办

1.各学院团委填写《团员证补办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并于52618:00前将登记表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

2.团员证补办工本费1.5/本,各学院团委组织需要补办的团员个人在“兰州大学财务处”线上缴费大厅团员证工本费缴纳名目进行信息登记和缴费或者扫描二维码(附件8)进行缴费支付。

3.各学院团委将待补办团员证学生团员的近期免冠一张一寸照片(照片背后需铅笔注明学院、姓名、学号)收齐后,统一带至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办公室线下办理。办理时间及地点:527日(周六)城关校区,528日(周日)榆中校区。

三、“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根据团中央统一部署,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主要通过团中央“智慧团建”(https//zhtj.youth.cn/zhtj/signin)系统完成。

(一)转出类型

1.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

新生入学一个月内,以录取学校团组织为责任主体,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及时组织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

各学院团委要积极配合录取学校团组织的转接工作,不得随意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

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或者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或县级团委建立的“流动团员团支部”。

3.参军入伍(或进入涉密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

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毕业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

4.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

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以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5.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学生团员

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并在“智慧团建”上转入2023年出国(境)学习生活团支部,返回后各学院团委及时进行转接并按规定恢复组织生活。出国(境)学习生活期间应接受校团委的统一管理并参加相应的组织生活。

6.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

因公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7.延迟毕业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建立“延迟毕业团支部”进行集中管理,达到毕业要求后,按上述流程及时转出。

(二)时间安排

1.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学生团员

各学院团委于526日前将《毕业学生团员出国(境)留学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批)表》(附件4)《兰州大学2023年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保留组织关系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邮箱。校团委审批通过后,编入2023届出国(境)学习生活团员团支部,由学院团委协助集中管理并通过QQ群进行定期联系。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履行团员基本义务。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

各学院团委应在81日前全部发起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915日前,要完成团组织关系接收工作。

3.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

新生入学一个月内,以录取学校团组织为责任主体,应全部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相应团组织,并发起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101日前,各学院团委要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提升基层团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团委书记是这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专门进行工作部署,安排专人具体推进“智慧团建”线上转出工作。本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将纳入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

2.完善信息、及时更新。为做好“学社衔接”工作,着力减少“毕业失联”情况,请各学院团委指导各毕业团支部完善“智慧团建”系统中毕业学生团员及团支部管理员信息,确保所有毕业学生团员录入系统并完善更新其基本信息。

3.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各毕业班在开展工作中,要提高思想认识,注重将工作融入毕业学生思想教育的过程中稳妥开展有关工作。在毕业前,各团支部应组织召开一次团员大会,对离校前团支部工作进行安排,结合实际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和文明离校教育,过好毕业前最后一次组织生活。

 

人:侯海坤   宋忆如/薛曼

联系电话:0931-8912914  17723320912/1346802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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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