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23〕21号

 

 

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支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校提出的“在西北办好一流大学”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发挥社会实践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载体作用,引领广大青年在火热实践中“自找苦吃”,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团中央、教育部等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强国有我 青春有为

体悟幸福美好新甘肃 谱写富民兴陇新篇章

二、参与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博士、硕士、本科生)

三、实践类别

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分团队实践、个人实践和专项实践三个大类。

团队实践应采取公开招募与自由组队结合的方式选拔队员,队员组成可以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跨学历,鼓励硕博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团队实践要合理确定团队规模,原则上,每支社会实践团队人数应不低于5人,且每人仅限参与1项暑期社会实践。

个人实践由学生本人自行联系实践单位,活动内容需围绕本次实践活动主题,结合时政热点、学科专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组织开展。

专项实践包括“大美甘肃”和“兰大使者母校行”两个专项实践活动,均以团队实践的形式开展。

四、实践内容

引导大学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甘肃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聚焦国家战略和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热点问题,通过理论宣讲、社会服务、社会调研、科学考察、就业创业见习等形式,提升思政育人效果,深化课堂教学实效,在社会实践的大课堂中涵养家国情怀、站稳人民立场、砥砺奋斗品质、提升专业能力。

(一)团队实践

1.理论普及宣讲。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心设计开展有内涵、接地气、聚人气的宣传教育实践。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学生寄语、给青年学生回信精神、《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等为主要内容,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贯通起来,通过面对面、小范围、互动式宣讲,讲透创新理论、讲好发展成就、讲清形势任务、讲明发展前景。

2.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组织大学生学习宣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依托红色资源,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引导大学生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

3.发展成就观察。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以中国大地为课堂,返回家乡看变化、重走故地看新颜、深入乡村看振兴、走进一线看发展,开展社会观察、国情调研、基层治理参与、特色产业调研、学习体验等活动,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在国家发展的大背景、大格局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乡村振兴调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大学生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教育关爱、爱心医疗、科技支农、基层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帮助发展乡村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美化乡村环境,提升乡风文明,促进乡村公共服务,讲好乡村振兴故事。

5.民族团结实践。深入基层了解民族团结现状,结合当地实际和专业知识开展党史学习、政策宣讲、国情考察、社会调研、教育关爱、志愿服务、文化传承等实践活动,通过实地走访、调研访谈、多样化教学等方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促进民族团结贡献青春力量。

6.就业创业实践。围绕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或面向现实问题和社会需求开展科普宣讲、成果转化、创业调研,或走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参加政务实践、企业实习、职业体验等实习实践活动。相关就业实习信息可关注兰大就业中心网站“实习专栏”。

7.教育关爱帮扶。聚焦教育关爱服务,深入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的县(乡),发挥专业特长,协助当地教育部门开展相关活动。同时,做好青少年困难帮扶,为农村留守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帮助。并通过开展问卷调查、走访调研、实地座谈等多种方法,探索高校与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地区中小学结对帮扶的长期合作机制。

8.爱心医疗服务。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到街道社区一线、农村基层、少数民族集聚地,围绕传染疾病防控、疾病防治、医疗养老、妇幼保健、青少年身心健康、食品安全等主题,开展健康普查、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普及、乡(村)医疗站建设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9.美丽中国实践。围绕垃圾分类、资源开发、废品回收、节能减排、自然灾害预防等环保主题,开展科普知识宣讲与实践活动,为建设美丽中国、为尽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和“绿水青山”奉献青春力量。

10.文化艺术实践。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以弘扬时代精神、倡导文明新风为目标,鼓励同学们到城市社区、乡镇农村开展艺术创作、惠民展演、全民阅读、文化普及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民族文化精髓,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二)个人实践

1.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包括政务实习和企业实习,由各省级和地市级团组织负责募集实习岗位,在校大学生根据岗位信息报名参加,旨在帮助在校大学生熟悉真实工作环境,经受岗位锻炼,明确职业方向,不断提高社会化能力和综合就业能力。参与同学可关注各省、市级团组织、学联公众号,获取岗位信息并报名参与。

2.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学生利用暑假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青年之家”、青少年宫等团的基层组织和团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参与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参与社会治理、开展课后服务、组织社会调查、开展文体活动、促进基层团建等。参与同学自行联系社区街道开展实践。

3.其他类型个人实践。参与同学可根据自身专业学习、科研训练、就业目标及方向等实际情况,自行联系实践单位和地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三)专项实践

1.“大美甘肃”社会实践。聚焦“体悟幸福美好新甘肃、谱写富民兴陇新篇章”的实践主题,围绕甘肃省“四强”行动和“三抓三促”等重要要求,在甘肃省内开展红色足迹寻访、党的创新理论政策宣讲、文化艺术下乡、科技支农、医疗卫生帮扶、生态环境科考和保护、城乡和社区治理、留守儿童关爱等实践活动。

2.“兰大使者母校行”。向高中母校师生、家长宣传甘肃人文地貌和西北风情,介绍我校校史校情、招生政策、人才培养模式及日常学习生活情况,并与师生家长进行充分交流,针对高考志愿填报、大学生涯规划及学习方法等学生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按照团队成员毕业于同一高中或同一地市相关高中的原则组建团队,鼓励团队深入同一地市多所高中母校或生源高中开展实践活动。

五、实践要求

(一)提高站位,突出主题

要牢牢把握“强国有我、青春有为”和“体悟幸福美好新甘肃、谱写富民兴陇新篇章”的实践主题,聚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和甘肃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国情考察、社会调研、科技支农、教育关爱、文艺服务、医疗卫生、防艾禁毒、志愿服务、生态环保、文化传承、美丽中国等各类实践活动。

(二)规范组织,强化指导

要统筹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和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等学校工作整体布局,推进资源共享、优势整合、协同推进。实践立项申报前,各学院团委、直属支部应举办至少一次社会实践宣讲会或培训会,围绕实践内容规划、宣传报道、实践总结、成果撰写、安全教育等内容进行辅导培训;要协调热心于学生实践教育、业务能力较强的党政领导、专业教师、团干部、辅导员、班主任等担任指导教师,实践团队师生比原则上不低于1:15,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3支团队和10项个人实践,鼓励指导教师随队实践;团队及个人实践时长原则上不低于7天。

(三)突出特色,创新形式

要引导各实践团队牢牢把握实践主题,结合专业特色到基层中去、到实践中去、到人民中去。在活动的策划、动员、实施、总结等各个阶段,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和互动参与,加强活动中优秀个人和事迹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实践育人成效。将在实践中和调研中的成果转化为富有意义、内容生动、易于传播的宣传产品,通过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推广,提高活动的知晓度和辐射力。鼓励团队和学生依托社会实践调研成果参加各类创新创业赛事、志愿服务赛事和青少年模拟政协提案征集等活动。

(四)强化保障,安全第一

应树立“安全第一”的工作意识,高度重视实践活动中各团队及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要明确一名专职团干部作为暑假社会实践工作联络员,并向实践团队及个人、指导教师公布联系方式;要加强对团队及个人的安全教育、制定安全守则、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如在实践过程中遇到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停止实践活动并向指导老师和立项单位报告;学院团委应组织所有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购买保险,并组织所有团队成员及个人签署《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1)。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团队组建阶段(626日前)

各学院团委、直属支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前期宣传动员与工作部署。学院团委指导学生填写《2023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书》(附件2)或《2023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申报书》(附件3)。已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课程选题的同学,应紧密结合课程选题设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学院立项通过后,团队及个人应及时登录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备,并将申报书电子版上传到系统附件栏。学生提交完毕后,学院团委应当尽快完成学院端的系统审核工作。

开展个人实践,尤其是“扬帆计划”项目的同学,若616日前不能确定实践单位等信息,无需从系统报备,实践结束后保留相关实践证明材料以备后续开展认定工作。

开展“兰大使者母校行”活动的团队须提前联系意向高中做好入校宣讲和咨询等活动内容的安排,并在“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备注”栏注明中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参与该类实践的团队应根据《招生宣传责任区域划分一览表》(附件4),将申报材料提交至负责意向实践地所在省份招生宣传工作的学院进行审核,各学院团委会同本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共同对“兰大使者母校行”实践团队进行审核。

(二)学校立项评审、公示阶段(7月份中上旬)

校团委将对各学院团委、直属支部申报的实践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予以公示并立项。经学校立项后,各学院团委应组织所有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购买保险,并指导开展实践活动。未购买保险的团队及个人不得外出开展实践活动。

各学院团委可从团队实践、“大美甘肃”实践、“兰大使者母校行”活动中各推荐1支重点团队参与校级重点团队的遴选。

(三)暑期社会实践开展阶段(78月份)

各实践团队及个人结合前期准备情况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实践团队及个人要如实填写《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附件520212022级本科生填写)或《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附件6,其他年级学生填写)供学院团委及校团委审核。结项时,实践团队还需提交《2023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项报告书》(附件7)备案。

(四)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阶段(910月份)

各学院团委、直属支部对各实践项目进行院内初审和评优推荐,校团委汇总全校暑期社会实践材料进行复审和评优表彰,并对选题出色、开展质量高的社会实践项目进行后期转化,包括优秀实践报告集结成册、优秀摄影作品与微纪录片展播、优秀团队实践故事与服务事迹分享等。

 

联系人:

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  田贯辉  tiangh@lzu.edu.cn

兰州大学创新创业实践联合会  孙梦玲  shsj@lzu.edu.cn

 

2023年兰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相关附件.zip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23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