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团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团委 | 发布日期:2023-08-23 】 【选择字号:

校团委各办公室、各中心、各校级团属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团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学生干部管理,促进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创新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学生干部更好地参与、开展各项工作,持续加强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能力,提升为同学们服务的本领。根据《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学生干部选拔和管理实施办法》,校团委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团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对象

校团委各办公室、各中心学生干部和各校级团属学生组织中的学生干部。

二、考核认定范围

截至20239月,工作时长(含试用期)原则上满一年。有特殊情况的团属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工作时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三、考核认定内容

根据所担任的职务职责,对被考核者在德、能、勤、绩、学等各方面进行考核。

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行为规范表率。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局意识强,能够时刻维护组织和集体形象;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发扬社会公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人正直、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自身修养好,自觉抵制不健康行为。

能:考核工作组织力和执行力。熟悉团学工作,具备与现职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和创新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总结归纳能力等;能在工作中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

勤:考核工作态度和事业心。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工作认真负责,主动性强,积极做到肯学肯钻肯干、担难担险担重;能够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准时参加各项会议。

绩:考核工作业绩。为所在团学组织建设作出一定贡献,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有好方法、好措施、好手段,能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成效明显,工作成果丰富;积极反映同学们的心声和需求,帮助同学们解决问题与困难,深受好评。

学:考核学习态度及学习成绩。上课无迟到、早退、缺席,认真听讲,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项课外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

具体考核认定指标和流程由校团委各办公室、各中心和各校级团属学生组织自行确定,相关考核方案或实施细则需报送至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备案。

四、考核认定注意事项

1.兼任多个岗位的学生干部需对全部岗位进行考核评定;

2.本次考核成绩分为三档: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的比例不能超过30%

3.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干部岗位认定和相关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认定。

五、具体安排

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认定。考核结果在学生组织内部公示不少于三天并报送主管中心审核,审核无误后,于92日前将填写的《2022-2023学年兰州大学学生干部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和相关考核方案或实施细则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电子邮箱。

 

联系人:侯海坤  宋忆如

联系电话:0931-8912914/17723320912

电子邮箱:twzzb@lzu.edu.cn

 

附件:2022-2023学年团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考核情况汇总表.xlsx

 

 

校团委团学组织建设指导办公室

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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