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23〕57号

 

 

关于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2023年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各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关于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共青团中央关于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通知》(中青发〔2023〕15号)、《共青团甘肃省委关于面向全省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通知》(甘团发〔2023〕8号)、《兰州大学团员和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团委发〔2023〕34号)工作安排,现面向全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2023年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目标要求
    聚焦“铸牢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挺膺担当”,引领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善于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提高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领悟力,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三、时间安排
    202312月至20241
    四、参加范围
    全体共青团员(含2023年新发展团员)
    五、主要环节
    (一)开展会前学习
    1.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以下篇目和内容:

(1)《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青年工作》等著作相关篇目.

(2)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兰州大学“在西北办好一流大学”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

(3)《中国共产党章程》(节选,第十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节选,第一章);

(4)共青团兰州大学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工作安排。

2.会前学习应确保在“团员的义务和责任、团员教育管理的基本要求、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等基础性要求方面做到所有团员青年应知应会、入脑入心。

3.会前学习应细致开展,把握重点,12月下旬基本完成。

(二)做好会议准备

1. 团支部委员会要聚焦增强团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围绕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执行上级团组织决定、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团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青年、抓好自身建设等方面,深入查找不足、明确改进方向。

2. 广大团员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查找 3 个方面问题:一是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情况,看学了多少、学得怎样,有什么收获和体会;二是团员意识提高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提出的做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刻苦学习、锐意创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的重要要求,是否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三是对照团员义务和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

3.团员的交流或发言材料应符合个人实际,内容要真实具体,突出校准人生航向、矢志奋发成才、追求政治进步、积极向党靠拢,树立将个人理想融入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成才观、职业观、事业观等。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

1.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逐个依次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团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逐一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安排团支部书记、委员及团小组组长等发言。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由学院团委统筹安排年级专业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

2.专题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团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具备条件的会场应悬挂团旗(请注意团旗的规范使用,团旗国家标准参见:http://qnzz.youth.cn/tqth)。

3. 鼓励专题组织生活会邀请学院党组织负责人或学院团组织负责人、教师党团员等到会指导,可邀请青年代表列席会议。

4.组织生活会应按照以下基本流程规范召开:

(1)团支部书记报告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开展情况,通报团支部委员会查找不足等情况;

(2)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3)开展民主评议;

(4)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教师党、团员等)点评讲话;

(5)重温入团誓词。

5.保留团籍的党员,已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会的,可不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参加的,应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优秀共青团员评定与团支部年度评议结果挂钩,在下一年参评“兰州大学十佳共青团员”“兰州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兰州大学优秀学生团干部”的须本次评议等次为优秀,保留团籍的党员参评上述荣誉应符合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等次为“优秀”的要求。

(四)评价与结果运

1.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

2.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支委会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组织批准。

3.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评议学生团员重点防止“唯分数、唯票数”。评议等次作为下一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和团干部评选、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4.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存在《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负面清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5.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6.团支部委员会要把抓好改进提高作为巩固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措施。对于查找出的差距不足、团员和青年的意见建议,团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改进措施,团员要作出改进承诺。团支部委员会改进措施报上级团委备案。团支部书记作为团支部改进提高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团委和团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改进落实情况。对改进敷衍应付、团员和青年不满意的,上级团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团支部要督促团员承诺践诺。

六、实施要求

1.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和“低级红”“高级黑”“抄心得”“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2.加强指导。学院团委应加强对本单位团支部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统筹和指导,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召开示范性组织生活会。专、兼职团干部应至少参加1个基层团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3.注重实效。在严格按照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流程开展的基础上,可与主题团日、“青马”宣讲团专题课程宣讲等相结合,丰富形式和内容。鼓励有条件的依托校史馆、七烈士纪念碑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4.做好记录。1月8日前,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第一时间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录入,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5.总结提交。各学院团委在18日前将《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步报送至校团委。相关宣传及工作素材根据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工作安排提交。

附件:

1.普通高校学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docx

2.“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团员教育评议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操作指南.pdf

3.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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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