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两红两优”和2022-2023年度省级“两红两优”推荐评选的通知


【来源:兰州大学团委 | 发布日期:2024-01-27 】 【选择字号:

各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校团委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团中央、团省委将分别在今年“五四”期间开展全国及省级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全国、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共计8个评选项目。
  二、名额分配
  各学院团委、校团委各中心、各校级学生组织原则上各评选项目至多推荐1个名额。
  三、申报条件
  相关评选项目的申报条件严格参照《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中青办发〔2021〕3号)相关规定。
  (一)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1.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3年(即2021年4月30日前成立);
  2.参评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应按期换届,2023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
  3.近5年获得过地市级或者县区级(全国表彰需省级或者市级)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荣誉(不含参评当年);
  4.参评当年不再推报本级团员、团干部和下一级团组织参评;
  5.各类临时性团组织参评应当严格掌握。
  (二)优秀共青团员
  1.从未满28周岁、团龄3年以上(截止2024年4月30日)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中推荐,推荐对象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
  2.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3.近5年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
  4.近5年获得过地市级或者县区级(全国表彰需省级或者市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不含参评当年);
  5.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6.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
  2.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4.近5年获得过地市级或者县区级(全国表彰需省级或者市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荣誉(不含参评当年)。
  四、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荐单位要做好初审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具体程序为:
  1.组织申报。各单位根据参评条件,按照阶梯晋级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指导基层进行推荐。基层团组织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向上级团组织申报参评。
  2.推荐评议。校团委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审核,组织召开推荐评议会,经集体研究确定初步推荐对象。
  3.征求意见。校团委就初步推荐对象向各相关单位和群众征求意见,并在团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撰写评选推荐工作报告,报团省委组织部审核。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评选表彰工作涉及范围广、评选数量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务必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摸底并组织推荐。
  2.严把评选条件。要严格把好政治关,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做到优中选优。要重心下移、面向基层,用心挖掘,着重推选广大团员青年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先进单位、组织和个人。
  3.规范工作程序。要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程序,严肃纪律,公开透明,严格审核。对虚构事迹材料、违反评审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撤销评选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4.规范报送材料。规范报送推荐组织和个人的相关材料,申报表须填写规范,不得随意改变表格样式、大小。事迹材料严格按标准公文格式排版,所有纸质材料一律双面打印。
  5.把握时间节点。所有的申报材料的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需在2月2日12:00前报送。今年团中央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所申报的人选(集体)必须已经注册到“智慧团建”系统,线上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侯海坤  魏  波
  联系电话:0931-8912914/17794290643
  电子邮箱:
twzzb@lzu.edu.cn

   

    附件:1.全国“两红两优”申报材料.zip
    
   2.全省“两红两优”申报材料.docx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