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24〕1号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大学生“返家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支部):

2024年寒假,我校组织开展了以“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兰大使者母校行”、乡村振兴与公益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大学生“返家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为进一步总结探索社会实践工作的优秀经验,深化实践育人效果,表彰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个人,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系统报备工作

各学院团委要指导所有参与20232024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登录“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学生端)”进行登记报备。其中,参与“传承优秀文化,赓续中华文脉”一起云支教专项活动的同学由校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指导报备;参与“兰大使者母校行”活动的同学无需从系统报备,以招生办公室立项审核结果为准

报备登记时,实践开始日期及结束日期应按照实践活动实际开展的时间填写,不包含前期准备及后期总结的时间,时间应与《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附件1或《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附件2)上的时间一致。立项申报材料上传《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3扫描件、实践保险证明,结项申报材料需上传实践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或《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扫描件以及实践活动照片(23张)

学院管理员317日前在系统内完成本学院所有项目的立项审核及结项审核工作。

二、评优推荐工作

各学院团委根据实践活动的实际开展情况和结项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不超过实践总人数的10%推荐“优秀学生”(数据核算遵循四舍五入原则,单项不足“1”的可酌情推荐1个)。“兰大使者母校行”的评优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传承优秀文化,赓续中华文脉”一起云支教专项活动的评优工作由校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负责参与上述两个专项实践活动的学生不在学院重复评优,也不计入学院评优基数。

三、材料报送工作

各学院团委317日前完成推优人选的公示,并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团委公章20232024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推优名单汇总表》(附件4)和20232024学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shsj@lzu.edu.cn,纸质件交至榆中校区至公楼B111/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团委102办公室。

四、实践时长认定

在开展社会实践时长认定工作时,“兰大使者母校行”活动按照2019级、2020级本科生单次认定总时长不超过5天进行认定,2021级及以后的本科生依据实际宣讲的学校数量认定时长,一所学校认定一天,不设上限;其他实践活动的认定标准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请各学院团委要严格进行信息审核,校团委将根据“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进行时长认定和积分补录。

 

人:田贯辉 校团委创新发展与实践中心

于晓旭 兰州大学创新创业实践联合会

联系电话:0931-8912914/5292684

联系邮箱:shsj@lzu.edu.cn

 

附件1: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docx

附件2:兰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pdf

附件3:家长知情同意书.docx

附件4:2023—2024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推优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5:2023—2024学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登记表.doc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