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2024〕2号

 

 

关于高质量做好2024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各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优化团员队伍规模结构,提高发展团员工作质量,按照《关于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和改进团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2314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2313号)、《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青联发〔202314号)文件精神和团省委相关要求,经校团委研究,现就高质量做好2024年发展团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名额

根据团省委下达指标确定

二、发展程序

(一)申请入团

1.青年提交入团申请书。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团组织派人谈话。团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二)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1.推荐和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分子。在入团申请人中择优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可以采取团员推荐、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注意听取群众意见,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学院团委批准。

2.指定培养联系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由一至两名团员或者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应当由团组织指定或者报请相关党组织指定。

3.培养考察教育。入团积极分子须进行3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分为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两种形式。集中教育由兰州大学团校统一负责,将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集中团课学习。日常培养考察由所在学院团委和团支部具体负责,需组织入团积极分子成为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以及参加日常的团课学习。

培养考察期间,培养联系人应当与入团积极分子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或者培养考察期未满三个月的,原则上不得发展入团。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确定发展对象。团组织应当从入团积极分子中择优确定发展对象。经过三个月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团员条件的入团积极分子,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在确定发展对象时,基层团组织应当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团)员和群众意见,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一次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依据。评价应当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反映情况,防止“唯成绩”、“唯票数”,任何个人不得指定发展对象。

2.学院团委备案。发展对象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学院团委预审。学院团委应当对推荐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参加团课学习和志愿服务等培养教育情况、综合评价结果进行预审,预审结果应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材料提交。学院团委将预审通过的团的发展对象的入团申请书、考察材料(附相关证明材料)和汇总表(附件1)汇总至兰州大学团校。校团委将按照各学院发展计划人数以及材料审核情况对上级团组织分配团员发展名额总数进行分配,并下发带有编号的入团志愿书。团的发展对象在兰州大学团校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以下简称入团志愿书)并交至团支部。

(四)新团员的接收

1.支部大会讨论。在讨论青年入团的团支部大会上,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团支部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连同入团申请书一并报学院团委审批。

2.学院团委审批。学院审批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团员条件,入团程序是否规范完备等。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团员。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并通知报批的团支部。

3.举行入团仪式。新团员必须参加入团仪式,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团组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仪式仪程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规范开展入团仪式,按照规定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徽章。

4.档案存档。学院团委应当规范建立新团员档案,主要包括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团校学习结业)材料、团员证等。入团志愿书是首要团员档案。经学院团委审批同意后一周内,应当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建立新团员电子档案。

三、工作要求

1.提高发展质量。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为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眼引领青年追求政治进步,注重源头把关,加强过程培养,广泛吸收各领域青年中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先进分子入团,不断提高新发展团员质量,巩固团员队伍基础。重点做好一、二年级发展团员工作,应保证每个支部都有发展团员计划,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应确保班级团支部全覆盖。

2.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将发展团员工作作为基层团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团建工作考核和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团组织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调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3.规范发展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各环节手续完备、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各基层团委要强化对入团申请人、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入团积极分子被确认为发展对象前,应参照团员先进性指导标准开展1次综合评价。

四、工作安排

1.报送2023年发展团员名单。各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汇总填写2023年发展团员名单(附件1)。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摸排学院相关基数,填写基层团组织团青比相关情况汇总表(附件2),总结2023年发展团员工作,填写2024年发展团员计划备案表(附件3),制定本单位年度发展团员工作方案,落实发展团员工作有关机制。

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请于202431318:00前报送至指定邮箱。

 

人:侯海坤  王志恒/王泓坤

联系电话:0931-8912914  19193109317

电子邮箱:twzzb@lzu.edu.cn

 

附件:

1. XX学院2023年发展团员名单.xlsx

2. 基层团组织团青比相关情况.xlsx

3. XX学院2024年发展团员计划备案表.docx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章)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