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事制度


【来源:兰州大学团委 | 发布日期:2019-05-21 】 【选择字号: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促进工作规范化,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依据共青团及学校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一般每周一召开,会议由团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团委书记不能出席时委托其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遇特殊情况时可由团委书记召集临时召开。
第三条 会议成员为团委书记、副书记,有需要可以召开书记办公会扩大会,扩大的范围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提前审阅会议议题材料以书面形式发表意见。
第四条 参会人员应在每周一上班前将拟讨论议题报送综合事务中心,如有必要需同时提交书面材料。
第五条 议事范围:
      1.落实校团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传达、学习上级团组织以及学校党组织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3.研究需要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议题。
      4.研究落实学校党委、团委全委会、团委常委会决议、决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5.讨论团委工作计划和资金使用事项,交换工作意见,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6.讨论团委书记班子认为需要提交团委常委会讨论的其他事项,形成初步意见并提交团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第六条 本制度自2018年3月31日起施行。